黄山区
黄山区,隶属于安徽省黄山市,位于安徽省南部,东连旌德、绩溪,东南与歙县、徽州区毗邻,西南与休宁、黟县相依,西与石台、青阳交界,北与泾县接壤1。截至2023年1月11日,黄山区总面积1775平方公里,辖9镇5乡和79个村(居)5个城镇社区,2021年末全区总人口16.05万人2,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2.79亿元3。黄山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4,地貌属皖南山区中部的高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盆谷区,地势南高北低5。曾被评为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名茶之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
截至2021年,黄山区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1所,普通高中1所,普通初中10所,普通小学41所,幼儿园27所,专利授权117个,医疗卫生机构53个3。
黄山区原名太平县,始建于唐天宝四年(公元745年),建制沿袭千年。明清时期,属宁国府,1983年12月建立省辖县级黄山市,1987年底改为市辖县级黄山区2。
黄山区拥有翡翠谷、九龙瀑、芙蓉谷、黄山虎林园、神仙洞等旅游景点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黄山区
- 面积
1775平方公里
- 外文名
Huangshan District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 下辖地区
9个镇、5个乡
历史沿革
黄山区境,秦汉时期先后属会稽郡、鄣郡、广陵国辖地。
两晋南北朝时期,属扬州新安郡。
隋唐时期,属歙州和江南道。天宝四年(745年),设立太平县,属宣城郡;永泰二年(766年),撤销太平县,并入泾县。
明清时期,属宁国府、宣州府。(据《太平县志》)
1983年12月,撤销太平县,设立县级黄山市,以原太平县、歙县的黄山公社、石台县的广阳公社的行政区域和黄山管理局辖区为黄山市行政区域,由安徽省直接管辖。
1987年11月,撤销屯溪市、黄山市,设立黄山市(地级);设立黄山市黄山区,以原黄山市为其行政区域6。
行政区划
黄山区下辖9个镇、5个乡,分别为:甘棠镇、汤口镇、谭家桥镇、太平湖镇、仙源镇、焦村镇、耿城镇、三口镇、乌石镇、新明乡、龙门乡、新华乡、新丰乡、永丰乡。共有79个村(居)和5个城市社区。
(以上资料来自政府官网,是截至于2016年的区划)
黄山区中心城区主要在甘棠镇,位于景区以北。黄山景区北门位于耿城镇,东门位于谭家桥镇,南门位于汤口镇,西门位于焦村镇,所辖甘棠、仙源、三口等乡镇可直接观测黄山诸峰。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黄山区地处安徽省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0′-118°21′、北纬30°00′-30°32′之间。东连旌德、绩溪,东南与徽州区毗邻,西接石台、青阳,西南与休宁、黟县交界,东北同泾县相接。区境东西宽约51.75公里,南北长达57.83公里,总面积1775平方公里。区政府驻地甘棠镇距省城合肥市254公里,距市府屯溪110公里,距黄山北大门19公里,距太平湖18公里,距九华山南门40公里。
地形地貌
黄山区南部有黄山山脉,北部为九华山余脉。地貌属皖南山区中部的高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盆谷区,地势南高北低,最高处为黄山莲花峰,海拔1864米;最低处为新丰乡胜丰村,海拔8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