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洛韦日协议
别洛韦日协议,全称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关于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协定,是1991年三国签订的国际缔约,宣布苏联作为国际法主体和地缘政治实体将停止存在1。
1991年12月8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乌克兰总统克拉夫丘克和白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主席舒什克维奇在别洛韦日森林举行了《关于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协议》等文件的签字仪式,表示:“我们白俄罗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乌克兰是苏联的创始国,签署了1922年的联盟条约,因此我们指出,苏联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和地缘政治现实,将要停止其存在。"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别洛韦日协议
- 国家
白俄罗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乌克兰2
- 性质
国际缔约
- 举行时间
1991年12月8日
- 别名
别洛韦日协定
历史背景
1991年,“8·19”事件以后,苏联从摇摇欲坠进入彻底崩溃的最后阶段,到1991年12月,15个加盟共和国中只剩下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还没宣布独立。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和白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主席舒什科维奇一起商量后认为,有必要就苏联的最后结局与乌克兰总统克拉夫丘克举行一次斯拉夫国家三方会晤。这个建议得到了乌克兰总统克拉夫丘克的支持和响应。为了掩人耳目,他们特意把会晤地点选在偏僻的别洛韦日1。
协议内容
“以我们各族人民的历史共同性和相互之间形成的联系为基础,考虑到缔约各方之间签订的双边条约,致力于建立民主的法制国家,希望在相互承认和尊重国家主权,尊重不可剥夺的自决权,在平等和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不使用经济压制手段或其他任何压制手段、协商解决争端等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的基础上发展相互间的关系,认为进一步发展和加强我们三国之间的友好、睦邻和互利合作关系符合三国人民根本的民族利益并有助于和平与安全事业。”
重申自己忠于联合国宪章、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和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其他文件的宗旨和原则,保证遵守有关人权和各国人民权利的公认的国际准则,就下列各项达成协定:
第一条
缔约各方组成独立国家联合体。
第二条
缔约各方保证本国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和自由,不管他们属于哪个民族和有什么其他差别。缔约各方中的每一方应根据有关人权的公认的国际准则保证他方公民以及在该方领土上居住的无国籍人士(不管他们属于哪个民族和其他差别)享有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的权利和自由。
第三条
缔约各方愿意帮助在各自领土上居住的少数民族和现有独特的民族文化地区表现、保留和发展民族的、文化的、语言的和宗教的独特性,承担保护它们的责任。
第四条
缔约各方将发展本国人民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科学、贸易领域、人文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促进广泛的信息交流,认真负责地和无条件地遵守彼此承担的义务。
各方认为有必要在上述领域缔结合作协定。
第五条
缔约各方相互承认并尊重领土完整和联合体范围内现有边界不可侵犯性。
它们保证在联合体范围内开放边界、公民来往和传递信息的自由。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