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春
陈健春,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海南临高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参加工作,当过知青,1980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
曾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23年9月,陈健春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健春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8年5月
- 出生地
海南临高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海南行政区人事局科员,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工资保险福利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职业技能开发处处长,培训就业处处长,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4年12月—2010年03月,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书记(正厅级)。
2010年03月—2015年01月,任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5年01月—2017年04月,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7年04月—2018年02月,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18年02月—2018年06月,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任免信息
2017年4月12日,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李映旭宣布陈健春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2。
2017年5月,海南省政府决定,陈健春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免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职务3。
2018年2月,陈健春不在担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职务4。
2018年6月12日,陈健春办理退休5。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2月,陈健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
开除党籍
2023年8月,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原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健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健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健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私欲极度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和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健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