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
永春县,别名桃源,福建省泉州市下辖县级行政区,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晋江东溪上游,东邻仙游县,南接南安市、安溪县,西连漳平市,北与德化县、大田县交界1。总面积1456.87平方千米(2021年)。截至2021年,永春县全县辖18镇,4乡,209个村,27个社区,共236个村(社区)1。常住人口42.2万人(2021年末)。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2。获评“中国香都”、“中国红曲醋都”、“中国陶瓷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芦柑之乡”、“中国名茶之乡”等1。2021年全县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1.2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6.8%2。
截至2021年,永春县有特教学校1所,初级中学19所。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2个。全年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0项,县级90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8 家(含复评1家)2。
公元前221—207年,永春县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589年南安郡改为县,以其西北二乡置桃林场,属南安县。1949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9日,永春县划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50年3月14日起,属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18日起,属福建省人民政府晋江地区专员公署3。主要旅游景点有牛姆林、百丈岩、魁星岩、乌髻岩、仙洞普济寺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永春县
- 面积
1456.87平方公里4
- 外文名
Yongchun
- 别名
桃源、香都56
- 行政区类别
县
建制沿革
西周至春秋战国属七闽、闽越地,秦代(公元前221年—前207年)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汉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废闽越。
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徙其民于江淮间,以其地属会稽郡。东汉建安(始于196年)初,属侯官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置建安郡,增置东安等县,属东安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
南北朝宋泰始四年(468年),改晋安郡为晋平郡。
齐(479年—502年)复为晋安郡。梁天监(502年—519年)中,析晋安郡置南安郡,直至陈(557年—589年)均属南安郡。
永春古称“桃源”,隋开皇九年(589年)析南安县西北乡置桃林场(治所在今石鼓镇桃场村),南安郡改为县,以其西北二乡置桃林场,属南安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五年(622年),析建州、南安县置丰州,属丰州南安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丰州并入泉州(今福州),属岭南道泉州南安县。
唐嗣圣元年(684年),析泉州的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属岭南道武荣州南安县。
唐景云二年(711年),改泉州为闽州,以武荣州为泉州(今泉州),属闽州都督府泉州南安县。至五代后唐长兴三年(932年),均属南安县。
后唐长兴四年(933年),闽王延钧称帝,以其众水会于桃溪一源,故曰桃源,升桃林场为桃源县,属泉州。后晋天福三年(938年,闽通文三年),因与湖南桃源县重名,遂以境内草木繁盛,四季如春,改名永春县,治所在上场堡(今桃场村),改桃源县为永春县。后汉乾祐二年(949年),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直至后周(951年—960年),永春均属清源军。宋属福建路泉州。元代,属福建行中书省泉州路。
宋开宝二年(969年)迁大鹏山南今址。历属清源军、平海军、泉州、泉州路、泉州府。
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福建布政使司泉州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建总督郝玉麟请准,升永春县为永春州,辖德化、大田二县,直隶福建布政使司。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仍为永春县,属厦门道。民国十六年,废道,设行政督察区,属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9日,永春县划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