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
普兰店区,别名莲城、新金。辽宁省大连市辖区,其位于辽东半岛南部、大连市中北部,东临庄河市和黄海,西接瓦房店市,南与大连市金州区毗连,北与盖州市接壤,东南与长海县隔海相望。普兰店区隶属于辽宁省大连市,全区行政区域面积2677平方千米1。截至2022年,普兰店区下辖18个街道和普兰店经济开发区,普兰店区年末总户数247786户,户籍总人口700458人2。202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398.1亿元2。2021年11月15日,被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确定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3。普兰店区境内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气候特点是气温偏高,降水偏少,矿产资源丰富4。
2022年,全区普通中学33所,小学5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职教中心1所,盲聋哑学校1所,幼儿园101所2。
今普兰店区境在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明代时,区境分属金州卫、复州卫;199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金县,设立普兰店市(县级);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普兰店市,设立普兰店区。境内有二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清泉寺等名胜景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普兰店区
- 面积
2677平方公里
- 外文名
Pulandian District
- 别名
莲城、新金县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建制沿革
今普兰店区境在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
西汉时期(公元前107年),定治于沓氏县(在今铁西办事处)建立。
东汉时期(公元190年),该地区属新置的平州辽东郡。
西晋时期(公元238~274年),区境仍属辽东郡。
西晋末年(公元404年),区境被高句丽割据。
唐代(公元668年),区境为安东都护府所辖。
辽神册四年(公元919年),置扶州、苏州,区境分属二州。
金末分属复州、金州。元代分属金、复州万户府。
明代时,区境分属金州卫、复州卫。
清代时,区境分属复州、宁海县(1843年后改为金州厅)。
1898年3月,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同年5月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占据旅大。
1899年8月,沙皇敕令实行“关东州”官制,设貔子窝(今皮口镇)等4市5区。
1905年,俄日签订《朴茨茅斯和约》,沙俄将其旅大租借权转让给日本。日军占领金州,置金州军政署,下设貔子窝、普兰店、亮甲店等5个管区。
1908年,普兰店管区改为出张所,隶属金州民政支署。
民国八年(1919年),关东都督府改为关东厅。
民国十九年(1930年),金、普民政支署升格为民政署。
民国三十年(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东北三省,将辽宁省改为奉天省,辖复县(今瓦房店市)。伪满洲国成立,今市境北部属伪满洲国之复县。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设关东局,下设关东州厅,并实行会制,今区南部设貔子窝民政署、普兰店民政署,下设38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