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
洪雅县,隶属于四川省眉山市,地处四川盆地西南,属成都平原经济区,是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辐射区,截至2022年,洪雅县幅员1896平方公里,辖12镇,常住人口29.6万1,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 GDP )140.62亿元2,洪雅县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生态县,四川省旅游强县,四川省乡村旅游强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3。
截至2021年,洪雅县各类学校107所,医疗卫生机构258个4。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洪雅县置县。宋时期属眉山郡,改嘉州为府后,属嘉定府。清代属嘉定府。1935年,洪雅属第四眉山行政督察区。2014年6月洪雅县政府驻地由洪川镇中正街1号迁至洪川镇洪州大道299号。洪雅县拥有瓦屋山、七里坪、柳江古镇、槽渔滩、玉屏山等景区等旅游景点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洪雅县
- 面积
1896平方公里1
- 外文名
Hongya County
- 人口数量
29.6万人(2022年常住人口)1
- 行政区类别
县
历史沿革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洪雅县置县。
秦汉时设犍为郡,洪雅东北大部分地区为南安县,属犍为郡,县西南部分地区属严道县;
晋、南北朝时,洪雅地曾先后属齐乐郡、益州、齐通郡、青州、眉州、嘉州;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和开元七年(719年)先后在此设置犍州、义州,以僚户置南安(今夹江县西部)、平乡二县属之,不久州废,仍复原县。
宋时期属眉山郡,改嘉州为府后,属嘉定府;
元朝并入夹江县,属嘉定路。1482年(明成化十八年)复置为洪雅县,仍辖原有区划,属嘉定州;
清代属嘉定府;
1912年(民国元年),废府、厅、州,四川分设七道,洪雅属上川南道,后又改建昌道;
1919年(民国八年),四川军阀各占地为防区,洪雅先后为川军第3军(陈洪范师)、24军、21军防区。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川政统一,洪雅属第四眉山行政督察区。
洪雅县解放后,属川西区的眉山专区,1953年属乐山专区。
1958年,丹棱县并入洪雅。
1962年11月,仍恢复为原洪雅、丹棱二县,俱属乐山专区,后改为乐山市。
1997年8月,洪雅划归眉山地区。
2000年,洪雅县辖12个镇、14个乡。
2003年6月23日,洪雅县撤销吴庄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瓦屋山镇;瓦屋山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张坝迁至吴庄。
2004年,洪雅县辖12个镇13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