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总会
浙商总会,即全球浙商总会,成立于2015年10月,是以浙商为主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团体,着力服务浙商、引领浙商、凝聚浙商,致力于建设成浙商的“精神总部”和“温暖之家”。
浙商总会会长由南存辉担任1。商会会员企业遍布全球,覆盖制造、金融、贸易、医药、教育、地产、高科技、互联网等各个行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浙商总会
- 外文名
The General Association of Zhejiang Entrepreneurs
- 简称
GAZE
- 成立于
2015年10月24日
- 总部
中国浙江杭州
总会商规
“四不”商规: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
总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弘扬浙商精神,凝聚浙商力量,传承浙商文化,联络浙商感情;团结服务浙商,大力推动在世界各地创业创新闯天下的浙商回归发展,引导浙商“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实现“浙江经济”和“浙江人经济”融合发展,合心合力为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总会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引导浙商回归发展、服务浙商企业转型升级为主要任务,促进浙商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浙商的健康成长;
(二)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反映浙江民营经济和浙商发展的动态;反映浙商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联系广大浙商,建立境内外浙商、以浙商为主体的社会组织的联系网络和数据库;
(四)联络广大浙商,激发浙商回归发展的热情;推荐浙江各地招商引资项目,搭建交流平台,整合资源优势,促进浙江与省外、境外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浙商文化研究,建立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弘扬新时期浙商精神,提升浙商文化品牌;开展各类教育培训、论坛、联谊等活动,为会员发展提供咨询、信息、技术、法律、经贸等服务;
(六)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引导会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回报乡梓;
(八)按规定程序开展先进评比和表彰;
(九)承办世界浙商大会及相关系列活动;
(十)承担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架构
浙商总会现设有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等作为直属会员。中国境内的浙江商会以及境外的浙商团体以团体会员的形式申请加入总会,总会已正式审准并授牌浙商总会北京商会、上海商会、澳门联合会、江苏商会、云南商会、福建商会、广东商会、四川商会、香港联合会、湖北商会等团体会员2。浙商总会常设秘书处。
浙商总会创立各专业委员会,以实现纵向覆盖,提升浙商特有的高度。总会已经完成设立并授牌大健康、青年企业家、金融投资、学习、新旅游、体育产业、影视文化娱乐、互联网3、公益慈善事业、国际标准化4、新动能、教育等专委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