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
玄武区是南京的核心城区,截至2022年,下辖7个街道、58个社区,总面积75.46平方公里1,2020年,常住人口537825万人2。国家重要的科研、文化、商务中心,华东地区现代服务业基地,是南京市委、市政府及众多省、市直机关所在地,也是东部战区、东部战区空军等部队首脑机关所在地。
玄武区有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9所高等院校和中科院南京分院、江苏省农科院等22家科研院所,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的南京博物院、亚洲第四大图书馆的南京图书馆以及被誉为“中国现代天文学的摇篮”的紫金山天文台均位于境内1。
秦、汉时,今区境南部属秣陵县,北部属江乘县。西晋太康元年(280),复改建业为秣陵县。民国元年(1912),临时政府废上元、江宁2县,置南京府,区境属南京府。1955年6月,第一区人民政府改称第一区人民委员会。1955年8月,第一区改称玄武区。1967年3月,玄武区改称要武区,实行军管,称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要武区分会。1980年9月,玄武区革命委员会复称玄武区人民政府至今3。
玄武区旅游景点有中山陵、明孝陵、南京博物院、南京海底世界、玄武湖等等4。交通发达便捷,公交地铁交织成网,南京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连为一体,沪宁高速、宁杭高速长驱入城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玄武区
- 外文名
Xuanwu District
- 著名景点
中山陵、紫金山、玄武湖、明孝陵、总统府、江宁织造府等
- 气候类型
亚热带季风气候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历史沿革
玄武区管辖范围上溯,战国时区境为金陵邑辖地。
秦、汉时,今区境南部属秣陵县,北部属江乘县,先后隶属会稽郡、鄣郡、丹阳郡。
东汉建安十七年(212年),孙权改秣陵为建业县,区境南部属之,同时废江乘县改设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一级的民屯政区),区境北部属之,均隶属丹阳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复改建业为秣陵县。太康二年(281年)(一说为太康三年)分秣陵秦淮河以北置建业(次年又改称建邺)南为秣陵县(见《建康实录》、《晋书·地理志》)。建兴元年(313年),改建邺为建康,区境为建康和江乘辖地,直至陈朝末年。
隋朝统一南北后,将建康、秣陵、江乘等县及侨置郡县并为江宁一县。此时,区境属江宁县,隶属蒋州。
唐上元二年(761年),改江宁为上元县,至清末区境均属上元县。
民国元年(1912年),临时政府废上元、江宁2县,置南京府,区境属南京府。民国2年,撤南京府,以旧上元、江宁二县复置江宁县,区境属江宁县。民国16年,改江宁县城区为南京市,区境属南京市。
民国二十年(1931年)3月,实行京市自治,全市划分为21个自治区,分区筹办,但进展迟缓。后重新划分为8个行政区,今玄武区为第一区,设区公所。区界以中山路以东,中山门以西,九华山以南,中山东路以北为区域范围。面积8.85平方公里。
民国二十二年(1933)3月,南京城区区划格局基本奠定,划分为8个行政区划单位,为区级建置之始。当时,玄武区为第一区,区公所设廊背后4号。汪伪时期,玄武区分属第三区时,区公所设珠江路。分为12坊:丹凤坊、吉兆坊、碑亭坊、汇文坊、光华坊、大光坊、御史坊、复成坊、英威坊、太平坊、如意坊、珠江坊。坊以下设保甲,共125保,1386甲。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9月,省市划界,南京市区域扩大,将原属江宁县辖地的孝陵卫地区划归南京市,建立孝陵区,为第十区(乡区),燕子矶区为第九区(乡区)。今区境内孝陵卫街道地区和玄武湖街道的仙鹤门行政村(仙鹤乡),属孝陵区。中山陵园区域属国民政府直接管辖。今锁金村街道、玄武湖街道(仙鹤门除外)和红山街道地区属燕子矶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伪南京市自治委员会以新街口为中心,城东南、西南、东北、西北4片,分别划为第一、二、三、四区。原一区分属第三区。区境以中山东路之北分界,西沿中山路、中山北路至挹江门止,北从挹江门沿城根经和平门、玄武门、太平门至中山门北侧。民国28年1月,重新划分区界,将玄武湖全部划入第三区;孝陵区改称孝陵卫区。民国31年4月,增设城区自治实验区,郊区以燕子矶为乡区自治实验区。今区境北极阁(北极坊)、玄武门(玄武坊)地区为城区自治实验区辖地;锁金村、玄武湖(仙鹤门除外)、今红山街道地区,为燕子矶乡区自治实验区辖地。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还都南京,恢复抗日战争前第一区建置,废除汪伪时所设坊一级区划,辖区则向中山东路以南、逸仙桥以东一带扩展,在区以下推行保甲制度,恢复原一区建置,区公所设于珠江路442号,下设36个保892个甲。同时,太平门至中央门城墙以外玄武湖地区划出,改属第六区。今区境的锁金村、红山、玄武湖街道和孝陵卫街道,仍分属燕子矶和孝陵卫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第一区设35保,793甲。民国38年3月,第一区区公所驻珠江路236号,下设36保,892甲。
1949年6月2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下令解散民国时期在区内建立的36保892甲组织,废除保甲制度,在未建立新的基层组织之前,由区人民政府与公安派出所直接在居民中开展工作。
解放初期,沿用第一区建置称第一区人民政府。1950年6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划分城郊区。区境以旧一区为基础,划出中山东路以南,逸仙桥以东地区,增加原属旧六区的中央路以东、玄武门以南地带及玄武湖之全部,又增加原属旧十区的岗子村至太平门以西地带,建为新一区。原九区改为八区,今红山、锁金村街道地区和玄武湖街道部分地区改属新八区。原十区撤销,以原辖区内的中山陵园及周围地区新建中山陵园区,今孝陵卫街道地区和玄武湖街道部分地区,改属中山陵园区。
1951年5月,区内开始建立居民委员会,在区政府派驻各派出所的民政干部指导下,协助政府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