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生平
  • 4.1.早年经历
  • 4.2.初进宦海
  • 4.3.选婚高门
  • 4.4.四次被贬
  • 5.主要作品
  • 6.主要成就
  • 6.1.文学
  • 6.2.政治
  • 7.个人生活
  • 8.轶事典故
  • 9.史籍记载
  • 10.人物评价
  • 11.参考资料

元稹

唐朝诗人、文学家

元稹(779年-831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唐朝大臣、文学家。北魏宗室鲜卑拓跋部后裔。北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十九世孙,比部郎中元宽之子,母为荥阳郑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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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少有才名。贞元九年(793年)明经及第,授左拾遗,进入河中幕府,提拔为校书郎,调为监察御史。曾上疏论谏,分司东都,弹劾不法官吏,得罪权贵。元和五年(810),贬江陵府士曹参军。历通州司马,虢州长史。十四年入为膳部员外郎。唐穆宗即位,读其《连昌宫词》悦之,授祠部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821),转中书舍人、翰林学士。自此与宦官交结,为皇帝所重,排斥裴度。次年,拜同平章事。旋因李逢吉诬告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曾均定当地税籍。长庆三年,转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3。太和五年(831年)去世,时年五十三,追赠尚书右仆射2

元稹与白居易同科及第,结为终生诗友,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形成“元和体”。他所创作的《莺莺传》因被后人改编为《西厢记》,而成为流芳千古的伟大艺术作品。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代表作有《织妇词》《田家词》《连昌宫词》等3,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卷,留世有《元氏长庆集》2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元稹

  • 民族

    鲜卑族

  • 出生日期

    779年(大历十四年二月)

  • 逝世日期

    831年(大和五年七月)

  • 出生地

    河南府东都洛阳

人物关系共9人

  • 妻子
  • image
    袁坤
    父亲
  • 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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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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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友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元稹画像

元稹,唐河南府东都洛阳(今属河南)人,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元稹家族久居东都洛阳世代为官,五代祖元弘,官至隋北平太守,四代祖元义端,官至唐魏州刺史,曾祖元延景,为歧州参军,祖父元悱官至南顿县丞,父亲元宽任比部郎中、舒王府长史。

唐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年)二月,元稹出生于东都洛阳城南。八岁那年父亲元宽因病去世,出生书香门第的母亲郑氏,用柔弱的肩膀担起了元稹上学的担子。天资聪颖的元稹不负母亲厚望,15岁参加朝廷举办的“礼记、尚书”考试,实现两经擢第;23岁登吏部科,授校书郎;28岁应制“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考试,授左拾遗,职位为从8品。早年元稹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运动”,后人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6

初进宦海

元稹诗集

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年),十五岁的元稹以明两经擢第。唐代科举名目甚多,而报考最多的科目则为进士和明经两科。不过两科相比也有难易之分,进士科难,“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科“倍之,得第者使一二”,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而唐代文人也更为看重进士科。元稹为尽快摆脱贫困,获取功名,选择投考的为相对容易的明经科,一战告捷。及第之初的元稹却一直无官,闲居于京城。但他没有终止勤奋学习。家庭藏书给他提供了博览群书的条件,京城的文化环境和他的广泛兴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养。次年得陈子昂《感遇》诗及杜甫诗数百首悉心读之,始大量作诗。

贞元十五年(799年),二十一岁的元稹寓居蒲州,初仕于河中府。此时,正当驻军骚乱,蒲州不宁。元稹借助友人之力保护处于危难之中的远亲。乱定,与其家少女相爱。不久,元稹牵于功名,西归京城应制科试。

选婚高门

贞元十八年(802年)冬,元稹再次参加吏部试。次年春,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贞元十九年(803年),二十四岁的元稹与大他八岁的白居易同登书判拔萃科,并入秘书省任校书郎,从此二人成为生死不渝的好友。元稹出身中小地主,门第不高,只有入仕以后,才有结婚高门的资本,如今作了校书郎,这时,元稹正值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自然就把终身大事提上了日程。据韩愈《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墓志铭》云:“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祺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元稹授校书郎后不久便娶韦夏卿之女韦丛为妻。十月,岳父韦夏卿授东都洛阳留守,赴东都洛阳上任,由于韦丛是”谢公最小偏怜女”,割舍不下,于是元稹、韦丛夫妇一同侍从韦夏卿赴洛阳,元稹夫妇就住在东都洛阳履信坊韦宅。元稹次年初才返回京城,而依据元稹诗文韦从则久居洛阳,这一阶段元稹因家事多次往返于京城与洛阳。

四次被贬

一贬江陵

元稹与白居易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四月,元稹和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元稹为第一名,授左拾遗。元稹一到职立刻接二连三地上疏献表,先论“教本”(重视给皇子选择保傅),再论“谏职”、“迁庙”,一直论到西北边事这样的大政,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裴度(时任监察御史)对朝中权幸的抨击,从而引起了宪宗的注意,很快受到召见。元稹奉职勤恳,本应受到鼓励,可是因为锋芒太露,触犯权贵,反而引起了宰臣的不满,九月贬为河南县尉。白居易罢校书郎,亦出为县尉。此时,母亲去世,元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此后,三十一岁的元稹被提拔为监察御史。

元和四年春(809年),奉命出使剑南东川。初登官场,意气风发,一心为民,报效国家,遂大胆劾奏不法官吏,平反许多冤案,得到民众的广泛欢迎和崇高赞誉。白居易更是作诗赠他“其心如肺石,动必达穷民,东川八十家,冤愤一言申”。这一举动触犯了朝中旧官僚阶层及藩镇集团的利益,很快他们就找了机会将元稹外遣——分务东台。东台就是东都洛阳的御史台,用意在于将他排挤闲置。即便遭受到这样的打压,元稹仍然坚持为官之初的原则,秉公执法。同年,正值仕途受挫时,其贤淑聪慧的妻子韦丛盛年而逝,韦丛之死,对元稹打击很大,使他常常夜不能寐。由于难遣伤痛,元稹写下了有名的悼亡诗——《遣悲怀三首》。

元和五年(810年),元稹因弹奏河南尹房式(开国重臣房玄龄之后)不法事,被召回罚俸。途经华州敷水驿便宿于驿馆上厅,恰逢宦官仇士良、刘士元等人在此,也要争住在上厅,元稹据理力争,却遭到仇士良的漫骂,刘士元更是上前用马鞭抽打元稹,打得他鲜血直流,最终被赶出了上厅。后来唐宪宗便以“元稹轻树威,失宪臣体”为由,贬元稹为江陵府士曹参军。从此开始了他困顿州郡十余年的贬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