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
省委副书记主要职能是协助省委书记、省长处理各种行政事务,在上传下达中起到关键性作用。
近些年,由于职数的减少,除了新疆、西藏之外,中国其他省区市党委只设两名副书记,其中一名省委副书记兼任省长,另一名通常称作专职副书记。
除了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等正部级岗位以外,省委副书记乃是一省职务最高的副职,堪称“首副”。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省委副书记
- 职务级别
省部级副职
分工特点
专职省委副书记的工作安排,呈现出多项特点:
一,省委副书记兼任省委党校校长;
二,省委副书记兼任省会市委书记;
三,省委副书记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任职信息
各省级行政区党委副书记(表格更新至2026年3月)
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 | 殷勇12、游钧3 |
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 | 张工4、刘桂平5 |
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 | 王正谱67、王陆进8 |
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 | 卢东亮9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 | 时光辉10、包钢11 |
任职概况
从最近省份党委副书记配备来看,大部分是两名副书记,一名是专职副职,另一名则兼任行政一把手。不过西藏、新疆除了兼任本自治区委副书记的行政一把手,该自治区还另有3名副书记。
组成配备
2016年年初,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73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产生,由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
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常委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时,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由全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任免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二分之一。73
职务职责
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政府党组活动。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
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书记专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会委员等参加。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