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会议背景
  • 4.会议议程
  • 5.会议日程
  • 6.与会人员
  • 7.会议结果
  • 8.主要任务
  • 8.1.修改宪法
  • 8.2.制定监察法
  • 9.大会公告
  • 9.1.第一号
  • 9.2.第二号
  • 9.3.第三号
  • 9.4.第四号
  • 9.5.第五号
  • 9.6.第六号
  • 9.7.第七号
  • 9.8.第八号
  • 9.9.第九号
  • 10.会议金句
  • 11.会议影响
  • 12.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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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史分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018年3月11日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10个专门委员会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外文名

    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Thirteen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会议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20日

  • 会议地点

    北京

会议背景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和审议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草案。1

会议议程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十、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2

会议日程

3月5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