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基金会
诺贝尔基金会(The Nobel Foundation),是阿·诺贝尔遗嘱中指定的执行其遗嘱,并每年选择各奖项获得者的机构,位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成立于1900年6月29日。1
诺贝尔基金会设有一个理事会,理事会设主席1人,执行主席1人。诺贝尔基金会的根本任务是:经营阿·诺贝尔遗产兑现的3300万瑞典克朗,其中除其亲属通过法律手段取得的200万瑞典克朗,1900年成立时实际掌握的现金为3100万瑞典克朗。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诺贝尔基金会
- 成立时间
1900年6月29日
- 性质
组织机构
- 总部地点
瑞典斯德哥尔摩
- 创始人
阿尔弗里德·诺贝尔
- 成立原因
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遗愿
机构组成
制约机构
1.诺贝尔基金会及其理事会和董事会;
2.四个奖金颁发机构: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皇家卡罗琳医学院、瑞典皇家科学院和挪威议会的诺贝尔委员会;
3.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每项奖金事务(其中包括上面提到的挪威议会的那个委员会,它本身就是一个奖金颁发机构);
4.四个诺贝尔学会,分别对每家奖金颁发机构负责。
组织构造
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各有三至五名委员,分别由所属的机构指定。每个委员会可以召集专家参加评议和推荐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以增选临时委员,临时委员有权参与决定。委员和专家们,可以从超出奖金颁发机构本身的范围去挑选,而且不分国籍。委员会的职能走为对口的相应奖金颁发机构,进行筹备工作和提供咨询意见;但挪威委员会由于本身就是奖金颁发机构,因此其职能有所例外。
奖项颁发
诺贝尔学会分别由每个奖金颁发机构建立,以便对奖金的执行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查,并以各种方式推行基金会的宗旨。后一项职责已经变得更加重要。这些协会及其写在括弧里的成立年份如下:
自然科学院诺贝尔学会(1905),下设物理学部(1937)和化学部(1944)。
卡罗琳医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生物化学学部(1937)、生理神经学部(1945)和细胞研究与遗传学学部(1945)。
瑞典科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诺贝尔现代文学图书馆(1901)。
挪威诺贝尔学会,下设一座收藏关于和平与国际关系方面书籍的图书馆(1902)。
管理财务
诺贝尔学会的负责人和职员,由奖金颁发机构讨论选择。这些任命均不分国籍。
诺贝尔基金会的理事,由各奖金颁发机构挑选,总共有十五名理事,每个奖金机构选择三名。理事们选举产生基金会的董事会成员,但正副董事长不在此内,他们是由瑞典政府任命的。理事会的其它主要任务是,审阅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及审计员们的财务报告,并对董事会当年的工作进行审核批准。
基金会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和三名副董事组成。他们从董事会的成员中,选举一名执行主任。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基金和基金会的其它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