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性善由来
  • 4.何为人性
  • 5.人性向善
  • 6.人性本善
  • 6.1.适用范畴
  • 6.2.人的本能
  • 6.3.社会智能
  • 6.4.人类智能
  • 6.5.善的本质
  • 7.现代研究
  • 8.相关辩论

人性本善

人性本善是一个字词。出自《水信无分于东西》中的孔子曰性相近,承认有人性,但未说人性是什么。由作者孟子所著。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人性本善

  • 作者

    孟子

  • 出处
  • 名句

    水信无分于东西

性善由来

孔子曰性相近,承认有人性,但未说人性是什么。

孟子说,人性善。《孟子·告子上》中,孟子提出 “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则;民之秉彝也,好是懿德。” 等观点,

翻译:孟子说:“水的确无所谓向东流向西流,但是,也无所谓向上流向下流吗?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人性没有不善良的,水没有不向低处流的。当然,如果水受拍打而飞溅起来,能使它高过额头;加压迫使它倒行,能使它流上山岗。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形势迫使它如此的。人的可以迫使他做坏事,本性的改变也像这样。”

解析: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孟子的雄辩风范。随口接过论敌的论据而加以发挥,以水为喻就以水为喻。就好比我们格斗时说,你用刀咱们就用刀,你用枪咱们就用枪。欲擒故纵,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平?”一语杀入穴道,只需要轻轻一转,其论证便坚不可移,使读者读来,不得不束手就擒。于是,我们便都是性善论者了。

只不过,当我们放下书本而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邪恶时,的确又会发出疑问:人性真如孟老夫子所描述的那般善良,那般纯洁得一尘不染吗?这种时候,我们即便不会成为荀子“性恶论”的信徒,多半也会同意告子的观点了罢:“人性之无分于善不时, 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三字经》又提出 人之初,性本善的观点

和荀子的人性本恶论,荀子的无所谓善恶论一直争论至今。

何为人性

儒家是一个完整的哲学系统,以人性论为其核心,上承天命观,下启伦理学与各种应用哲学。《中庸》开宗明义肯定这一系统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此中理解之关键在于:“何谓人性?”

关于“何谓人性”一问题,古今各家各派言人人殊,难求共识。儒家的看法呢?论者常以“性善”或“人性本善”答之:这若不是用词不当,就是欠缺考虑,不然竟是不负责任了。任何哲学理论皆须兼顾三条件:基于经验观察,合乎理性反省,指示理想途径。而“人性本善”岂能漠视人类与个人的罪行恶迹,岂能合理说明人在面对善恶时之挣扎,又岂能昭示人群行善避恶之必要与人生幸福之所依?

因此,儒家(指古典儒家,主要包括《论语》、《孟子》、《荀子》、《易传》、《中庸》五书)对于人性的看法是“人性向善论”。以下依次说明:何谓人性向善?其正确性,亦即符合儒家原典的程度,如何?以及就其适用性而言,能否对实际人生产生启发作用,甚至对现代化发生一定的助力?

人性向善

谈到人性,立即面临一个明显的诡辩,就是:一方面人有共同的本性,另一方面这个本性又难以掌握,因为它显示为一种趋向。以下略作说明。

我们对于人类以外的天下万物,都可以问:“它是什么?”因为万物不论是具有物质,具有生命,或具有意识,如矿物、植物或动物,都有明确的“本质”,可以让人清楚理解。唯独对于人,不能询问:“人是什么”因为人的意识达到反省阶段,展现自我意识,可以以自我为中心,从事自由的选择。人的选择构成了人的内涵,因此若由先天界定“人是什么”并无多大意义。如果询问:“人是什么?”就等于在隐然中假定人与万物无异,是某种具有固定不移的本质的东西。这样问,完全忽略了人的特性正在于人的自由,可以选择“成为”这样或那样的人。换言之,我们只能对人询问:“人能够成为什么?”

其次,人性在于“能够成为”的动态变化中,亦即在于自由选择的能力中,但是这种自由选择不是没有方向,没有目标的。人的自由不是盲目任意、为所欲为的,而是以“良知”之“安不安”与“忍不忍”作为引线的。那么,什么是“良知”?良知不能离开人的行动来孤立地加以理解。你不行动则已,你一行动则良知随之表现或强或弱、或明或暗的反应。人的行动中,有部分与良知无关,如出自生物本能的需要之满足,饿了要吃,困了要睡;我们无法从这一类行动看出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但是,除此之外的行动,则大多生于自由抉择,结果则或是符合良知或是背离良知。我们经常在判断别人,也在判断自己;我们常为某些人的行为觉得遗憾,也常为自己的行为觉得后悔。我们当然也有欢欣快乐的时候,但是真正的满足往往并非得之于外,而是得之于内的。

因此,“人能够成为什么?”对这个问题的省思已经告诉我们:人性是一种趋向,是开放的、动态的,是等待被实现的潜能。趋向什么呢?趋向于“善”。前面说过,人性的趋向受到良知指示,现在又说人性是趋向于善;那么,良知与善有何关系?它们若是同一,则无异于说人性本善,并且难脱循环互证之嫌。它们若有别异,又当如何理解?

首先,良知不宜以善恶规定,因为良知只是人所特有的高级本能,无所谓善恶,但是却在一直发生“安不安”与“忍不忍”,由此而对各种实存处境提出因应之要求。这种要求则与善有关,是为“善端”。但是什么是“善”?简单说来,“善”是两个主体之间适当关系之满全。若无“两个主体”(引申至多数主体),则无善可言,譬如漂流到荒岛上的鲁宾逊就无善可行亦无恶可避;若“适当关系”不明,搞不清楚两者之间是父子还是兄弟还是朋友,又岂能谈应该如何;若未能“满全”,则是一种缺乏与遗憾,由此滋生“恶”。如果对于“善端”旦旦而伐之,则恶行积累,习为自然,非谓人性有恶。良知可以被遮蔽、扭曲、模糊,但绝不会消失;只须给它机会,仍旧会发出呼声。但是终究有些人冥顽不灵,无动于衷,这时谓其“非人”可也,把他们排斥于人类之外,而保障了“人”的界说之普遍有效。

如此定义之“善”,已超出人性本善论的窠臼。换言之,善之动力与要求是来自内在良知的,但是善之内容与判断准则必须兼顾外在处境,如参考每一传统的既成规范,如礼乐制度。孔子强调学习,立于礼乐,正因为礼乐是成就善行的条件。无礼乐,则人与人之间的适当关系无从定位,行善的内在动力亦无由实现。礼乐是外在的规范,亦是相对的,会随着时代而兴革损益,因此必须时时以内在的动力去贞定之。但是若无礼乐,则民无所措其手足,更谈不上实现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