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
汉台区,隶属于陕西省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东与城固县以鸿沟河为界,南与南郑县以汉江为界,西与勉县以褒河分界,北与留坝接壤。总面积556平方公里,全区辖7个镇8个街道办事1。总人口为56.5万人(2021年),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416.43亿元2。素有西北“小江南”和“金瓯玉盆”之美称3。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1。
南依汉江,北偎秦岭余脉天台山。地势北高南低。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矿藏主要有锰、磷、石英岩、石灰岩、白云岩、大理石、粘土等;野生动植物品种繁多。有野生动物71种;鱼类资源较丰富,有鱼类63种;乔灌木50余科220余种,花卉30余科60多个品种,中草药1231种4。
截至2021年,全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5家;普通高等学校2所,成人高等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技工学校2所,普通中学25所,普通小学46所,幼儿园100所;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8个2。
汉台区的前身为南郑县。春秋时南郑属秦,秦楚丹阳之战大败楚军,置汉中郡,南郑为汉中郡属县。秦始皇帝统一六国后,南郑为汉中郡属县。清与民国时期,南郑县属陕西汉中府(道)辖之。1954年1月至1964年6月,称汉中市,1996年,原汉中市改为区时,以“汉台”名之5。
汉台是一座具有良好环境的生态之城。境内有佛坪自然保护区、长青自然保护区、黎坪国家森林公园、紫柏山、紫柏山、午子山、褒谷口石门景区、红寺湖、南湖、枯园、樱桃沟等多个旅游风景区3。
基本信息
- 面积
556平方公里
- 人口数量
56.5 万(2021年户籍人口)6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 地区生产总值
416.43 亿元(2021年)6
- 人均生产总值
69605元(2019年)7
建制沿革
夏,属褒国。
秦武公十一年(前687年),置南郑县。为历代郡、州、府、路、道、区治及附郭首县。
晋泰始二年(206年),置梁州,州、郡、县同治南郑。
西魏废帝三年(553年),改为光义县,治所不变。
隋开皇初年(581年),复称南郑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设山南道,辖梁州,道、州、县治南郑。兴元元年(784年)二月,升附郭南郑县为“赤县”,与京城长安同等
宋,置利州路,辖兴元府,路、府、县均治南郑。
元,改兴元府为兴元路,路、县治南郑。
明洪武三年(1370年),兴元路改为汉中府,治南郑。
至清末,府、县治不变。
民国二年(1913年),汉中府改为汉中道,治南郑。民国十七年(1928年),撤消。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陕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及县府驻南郑。
1949年12月6日,南郑解放,以县城及近郊设南郑市。同年12月12日,南郑市人民政府成立。辖原南郑县的城关五镇及近郊的石马、汉水。同时设南郑县,治所十八里铺(今铺镇),辖原南郑县的农村乡镇。
1953年11月13日,南郑市改为汉中市。
1958年12月,汉中市、南郑、褒城、留坝县及黎坪中心区部分地方合并为汉中市。
1961年9月11日,市县分设,恢复南郑和留坝县。汉江以南8个公社属南郑县辖区(县政府驻周家坪),马道、留坝两社归属留坝县。城区、褒河、铺镇、武乡、石马、汉水属汉中市辖区。
1964年6月5日,汉中市改为汉中县。
1980年8月17日,恢复汉中市。
1996年2月21日,撤消县级汉中市,设立汉台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