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历史沿革
  • 5.机构设置
  • 5.1.内设机构
  • 5.2.事业单位
  • 6.地方部门
  • 6.1.直辖市
  • 6.2.
  • 6.3.自治区
  • 6.4.计划单列市
  • 6.5.副省级城市
  • 7.业务记录
  • 8.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AIC)简称国家工商总局,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外文名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AIC)

  • 网站

    http://www.saic.gov.cn/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 主要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

  • 隶属

    国务院直属机构

  • 级别

    正部级

  • 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为300名局长1名副局长5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

1978年9月成立。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其主要职能是,集市贸易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