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个人履历
  • 4.担任职务
  • 5.参考资料

王兆国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

王兆国,男,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兆国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41年7月

  • 出生地

    河北丰润

  • 毕业院校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个人履历

1961—196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学习

1966—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71年第一汽车制造厂底盘厂包建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办公室技术员

1971—1974年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技术员、车桥厂团委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团委书记

1974—1979年 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常委、厂政治部副主任兼车箱厂党委第一书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

1979—1982年 第二汽车制造厂副厂长、党委书记

1982—1984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央团校校长

1984—1985年中央办公厅主任

1985—1986年 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6—1987年 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7—1990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1990—1991年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1—1992年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2—1993年 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3—199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6—2002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2—2003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03—200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