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寨镇
庄寨镇,是山东省菏泽市曹县辖镇,位于山东省西南边缘,两省四县结合部。总面积147.34平方千米,人口超过18万,辖3个社区、65个行政村,是曹县第一大镇1。
庄寨自秦代起置冤句县,北宋更名为宛亭县,金代黄河泛滥毁城,并入济阴县。1938年10月,中共苏鲁豫特委在曹县西北郭小湖(今曹县庄寨镇郭小湖村) 建立考城抗日县政府,1939年3月撤销2。1958年设庄寨乡,1983年成立庄寨镇和白茅乡,1988年白茅乡并入。庄寨历史上诞生了刘秀、黄巢等人物,黄巢起义发源于此3。
2020年,庄寨镇实现税收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28%;财政收入1.65亿元,同比增长26%4。
基本信息
- 面积
147.34km²
- 行政区类别
镇
- 下辖地区
3个社区、65个行政村
- 政府驻地
曹县庄寨镇人民路中段5
- 电话区号
0530
历史沿革
秦始皇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置冤句县(今庄寨镇),属东郡管辖。
西汉初年,冤句县属梁国。
西汉景帝年间,冤句县属济阴郡。
南朝宋时,废冤句县。
北魏复置冤句县。
北宋元祐元年(1086年),改冤句县为宛亭县,属兴仁府济阴郡。
金大定八年(1168年),宛亭城被黄河冲毁,废宛亭县,省入济阴县。
明洪武四年(1371年),庄寨境分属曹县夏侯都、东明县东明都(明代划入曹县)和祥符县辛安都(明代划入曹县)。
明永乐二年(1404年),庄姓自山东青州府益都马儿山阳枣林迁居至此,因构筑寨墙而名庄寨。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分属曹县桃源、辛安、东明三里。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曹县第十区(驻桃源)。
1938年10月,中共苏鲁豫特委在曹县西北郭小湖(今曹县庄寨镇郭小湖村)建立考城抗日县政府,1939年3月撤销2。
民国三十三年(1943年)8月,属齐滨县第三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属曹县第七区(驻桃源)。
1958年3月,庄寨从桃源分出,设立庄寨乡;9月,庄寨乡与桃源乡合并设宇宙人民公社;10月,改称桃源集人民公社。
1960年2月,桃源集人民公社更名为庄寨人民公社。
1979年1月,庄寨人民公社东部50个村庄划出,成立桃源集人民公社;南部4个村划归大寨集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撤销庄寨人民公社,成立庄寨镇和白茅乡,均属曹县庄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