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展演变
  • 4.数量统计
  • 5.分布范围
  • 6.道歉赔偿
  • 7.各国态度
  • 7.1.日本
  • 7.2.韩国
  • 7.3.中国
  • 7.4.法国
  • 7.5.美国
  • 7.6.东南亚
  • 7.7.其它国家
  • 8.纪念活动
  • 9.受害人员
  • 10.影视作品
  • 11.参考资料

慰安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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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期间日军进行性暴力的受害者

慰安妇(Comfort woman),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政府及其军队为顺利实施并完成侵略亚洲的战争而推行的一种军队性奴隶制度,中韩历史学者认为主要是通过诱骗和强迫。大部分慰安妇来自中国(包括中国台湾)、韩国和菲律宾,其他国家和地区还包括缅甸、东帝汶、日本、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约11个亚洲国家和地区,其中在日本召集的慰安妇又被称为日本女子挺身队

2012年12月6日,中国历史学者在举行的《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提出,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二战期间朝鲜属于日本的一部分)等国的“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2015年12月1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分馆-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正式开馆,对公众开放。2015年12月28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就慰安妇问题向韩国道歉。2016年5月31日,来自中国、韩国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组织再次发起“慰安妇”资料申请“世界记忆名录”遗产登记。截至2025年5月7日,中国大陆地区登记在册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仅剩7人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慰安妇

  • 外文名

    Comfort woman(英)위안부(韩)慰安婦(日)Phụ nữ giải khuây(越南)De troostvrouwen(荷)نساء المتعة(阿)

  • 别名

    性奴隶

  • 释义

    被强迫提供性服务的女性

  • 纪念日

    每年的8月14日

  • 所处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

发展演变

公娼制度

1872年10月2日,明治政府公布“解放艺妓娼妓令”,宣布严禁人身买卖,废除传统的游廓制度。作为其配套措施,翌年12月,公布“贷座敷渡世规则”和“娼妓渡世规则”,将所谓基于本人意愿的娼妓集中于“贷座敷”,并形成整套接受健康检查、领取营业执照、交纳税金的完整制度,奠定了近代意义上日本公娼制度的基本框架。2

1888年,日本陆军编成师团制,中日甲午战争后扩张至12个师团,日俄战争后膨胀至18个师团。这些师团和步兵联队的所在地,均在短时期内发展成为军事要都。在这些军事要都,军队为解决将士的性欲排泄问题,在幕后积极推动游廓的建设;地方政府面对性交易带来的财源,积极招请。在日本国内,伴随着军队设施的扩充,在军队的驻地周围,妓楼如影相随。在大规模战争的背景下,防止性病泛滥及强化军队管理等“内在”需要,成为军队与公娼制度“联姻”的巨大推力,为日后慰安妇制度的形成,提供可操作的“模板”。2

1905年4月,“日本花柳病预防会”成立。1910年,日本制定《行政执行法》和《娼妓取缔规则》,将私娼纳入管制对象,对其展开强制性的性病检查。同年7月,日本政府专门制定法规,要求各地设立专门的性病医院,并出资遣送染病的公娼入院接受治疗。1927年3月25日,日本贵族院批准《花柳病预防法》,并于1928年9月1日起开始部分实施。日本近代公娼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确保了国家参与性管理、独占女性性交易之特权。2

女性贩卖网络

东亚地区女性人身贩卖网络的形成,能够在战争爆发之后的短时期内,迅速构筑起“慰安妇”的庞大供应体系。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以九州西部和北部的天草、岛原半岛为中心,大批日本年轻女性漂洋过海,到海外卖淫谋生,足迹遍及世界各地。粗略对其分布地域进行划分,除日本殖民地和实际占有地朝鲜、台湾地区、满洲(中国东北地区)之外,规模较大的聚集地区,还包括东南亚(南洋地区)、西伯利亚、中国大陆、香港、北美洲等地,形成世界历史上罕见的、席卷全球的卖淫人口大移动。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海外“南洋姐”的官方统计数字是30791人,其中至满洲和夏威夷的约有20000人。2

日本近代公娼制度的海外殖民地移植,为这一网络的最终确立奠定基石。日本在势力范围地区建造妓院和料理屋,导入以日本“内地”公娼制度为模本的卖淫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包括“满洲”地区、朝鲜半岛、台湾地区等。以“满洲”地区为例,1905年6月,日本在大连设立“关东州民政署”,并于1905年秋至1906年初,颁布一系列管理卖淫业的法规,其强制性的梅毒检查、游廓地域的指定、卖淫年龄的限制、征税等做法,与日本“内地”的制度无异。2

由此,近代日本公娼制度的基本框架,被复刻移植到关东州。1906年9月1日,日本设立关东都督府,关东州民政署颁布的上述法规、法令,被全盘继承下来。随后日本在经营“满洲”过程中,逐步整理、统一各地军政署的各种卖淫管理条例,颁布统一的《艺妓酌妇及雇妇女取缔规则》《娼妓取缔规则》《贷座敷取缔规则》及《娼妓健康诊断施行细则》等,这些法规、法令,作为日本国家权力管理“满洲”卖淫业的重要一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

慰安妇

日本近代公娼制度在朝鲜半岛的移植,与“满洲”地区相似。1876年通过《江华岛条约》,日本逼迫朝鲜开放釜山、元山,日本卖淫业者开始登陆营业。1881年,针对在朝鲜卖淫的日本娼妓,日本仿造国内的做法,在朝鲜颁布《贷座敷及艺妓娼妓营业规则》,将发放“营业执照”的权限授予日本总领事馆。日俄战争结束之后,朝鲜沦为日本事实上的“保护国”。各居留地的理事厅从1906年 6月至1910年4月,以理事厅令的形式,颁布了《艺妓及酌妇取缔令》和《料理店饮食店取缔令》,主要以日本人居留地为中心,逐步将公娼制度渗透到朝鲜社会。1910年8月,通过“日韩合并”,朝鲜完全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此后的卖淫取缔的管理权限,由理事厅移交警务总监部和各道的警务部长。1916年3月31日,日本殖民当局公布警务总监部令第4号《贷座敷娼妓取缔规则》(同年5月1日实施),由此,公权力认可的卖淫仅限于贷座敷的娼妓,与料理屋、饮食店等明确区分,防止艺妓、酌妇等变相卖淫。通过这一取缔规则,将朝鲜人经营者和风尘女性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实现在朝鲜半岛性国家管理的全面掌控。殖民地朝鲜公娼制度的统一实施,意味着以法的形式正式在朝鲜半岛确立起公娼制度。2

公娼制度引入殖民地支配之下的东亚地区,令日本式的性管理模式迅速扩张。日俄战争之后,伴随着经济上的掠夺和政治上的压制,大量殖民地女性被卷入这一体系之中。以朝鲜半岛为例,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界,朝鲜卖春体系趋于完成,与日本内地具有同样性风俗意识和风尘女性供应体系,并在朝鲜社会扎根。至1929年,朝鲜半岛的朝鲜人娼妓数量,首次超过同地区的日本人娼妓。2

“满洲”地区出现朝鲜人娼妓,可追溯至1910年代中叶,她们以关东州和“满铁”沿线地域为据点,逐步蔓延,1910年代末直达“北满”地区。1920年代初期,经由“满洲”和沿海州,朝鲜半岛风尘女性出现在萨哈林地区。1920 年代初,又开始前往台湾,根据1930年的统计,在调查台湾地区娼妓的出生地时,发现来自朝鲜半岛的女性居多。另外,1920年代在上海、青岛、济南、汉口、天津等中国内地城市,也出现不少朝鲜人娼妓。2

军队参与

初期的对外战争(中日甲午战争、镇压义和团运动、日俄战争等),均在短期内迅速结束,日本军队没有足够时间管理风尘女性,对如何解决将士的性欲发泄问题,也并未提上日程。限于交通条件及安全等的考虑,当时的风尘女性单枪匹马前往战场的现象较为少见,一般由妓楼的经营者带队,在战场附近开设类似日本国内游廓的“慰安”场所。2

1918年8月,日本出兵西伯利亚,武装干涉俄国革命,至1925年5月撤出库页岛,历时近7年,出动兵力最多时达73000人。在这场战争中,日本军队内部性病流行。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0%至20%的日军官兵染上性病,总数达12000人,因性病减员的人数,远多于伤亡人数。针对这种局面,日本军队采取一些应对措施。2

慰安妇

西伯利亚出兵期间日本军队内部的性病泛滥,迫使日本军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种形势之下,军队及按照军队意向运作的国家行政机构,开始作为主体走上前台,从风尘女的征募、配置到管理,予以全面介入。2

日俄战争时期,作为战场的“满洲”地区,涌入大批日本内地娼妓。为应对这一局面,营口军政署开始实施征税和梅毒检查。1905年3月,营口军政署制定《旅舍料理屋下婢取缔规则》,在第7条中,明确规定:下婢(绝大部分就是面向军队卖淫的娼妓)必须遵从军政署的规定接受健康检查,不得拒绝。营口军政署还设置“妇人病院”,对患性病的“下婢”强制遣送病院。辽阳军政署为防止性病的泛滥,也直接运营附属机构日本妇人病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