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基
陈绍基,男,汉族,1945年9月生,广东中山人,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8月开除党籍1),中山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2。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3。
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陈绍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绍基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45年9月2
- 出生地
广东
- 毕业院校
中山大学
人物履历
1963-1967年,中山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67-1968年,留校待分配
1968-1970年,台山县(今台山市)烽火角0507部队战士
1970-1982年,省革委会保卫组、省公安厅办公室办事员
1982-1983年,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
1983-1985年,省公安厅研究室副主任、主任
1985-1986年,佛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挂职)
1986-1990年,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政法领导小组副秘书长
1990-1991年,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秘书长(正厅级)
1991-1993年,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93-1998年,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其间:1993年10月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1996.04-1996.07在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
1998-2000年,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0-2002年,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2-2004年,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长
2004-2009年,广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09年6月19日撤销),中共十四、十五大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2009年6月19日免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