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
原木是原条长向按尺寸、形状、质量的标准规定或特殊规定截成一定长度的木段,这个木段称为原木。在建筑、家具、工艺雕刻及造纸等多方面都有很大用途。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原木
- 用途
建筑、家具、工艺雕刻及造纸
- 等级品质
三至五个等级
- 检尺径公式
D=(d 1 +d 2 )÷2
木材简介
木材的用途:要分为直接使用和经过化学或特殊加工做原料使用。木材直接使用的有: 建筑、 坑木、电柱、 枕木、 包装、 家具、 工艺 雕刻、 船舶、 体育 器械、 文教用品、 乐器、装饰、 手榴弹柄、 枪托、 人造板等。经过 化学加工或特殊加工做原料使用的有: 造纸、 人造丝、 再生纤维素、硝化纤维素、醋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羟基纤维素、苯基纤维素。
规格
一般规定材长不超过12m或40 英尺;刨切材材长一般在260cm至320cm以上,长度进级按倍数增加;径级不超过120cm。
计量单位
有的国家甚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法。当前常用的主要进口原木检量方法和计量单位有以下几种:
(1)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原木的长度是在大小头两端断面之间最短距离处检量。
② 直径检量: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中心垂直量取长径(好像是取通过树心的最大和最小值,不一定要垂直吧),不带皮检量,如短径不足26cm,其长短径之差2cm以上或短径26cm以上,其长短径之差4cm以上的,以其长短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长短径之差小于上述规定的,均以短径进舍后为检尺径(见GB144—95《原木检验,尺寸检量》)。
③ 材积计算:
A)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D+0.45L+0.2) 2 ÷10000确定;
B)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D+0.5L+0.005L 2 +0.000125L·(14-L)·(D-10)〕 2 ÷10000确定。
式中:V—材积(m 3 );L—检尺长(m);D—检尺径(cm)。见GB4814—84《原木 材积表》。
本方法适用于出口及部分进口合同规定的原木。
(2)采用 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