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由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1。
该校设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大学。学校下设22个教学单位,有27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截至2025年1月)1。
该校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1。
中国政法大学位列2024年ABC中国大学排名政法类第1名2、2026QS世界大学排名第1201-1400名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政法大学
- 校训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 外文名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简称
法大、CUPL
- 校庆日
5月16日
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
1952年,刚刚迈入法制建设和政权建设轨道的新中国迫切需要大量新型高级政法人才,迫切需要大力推进新型高等法学教育向着体系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已有48年历史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和清华大学政治系,燕京大学法律系、政治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合并组建后诞生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最初的校舍则坐落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北大红楼。
1952年11月23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北京政法学院”校名,周恩来总理签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任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为院长。11月24日,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在北京大学礼堂举行。以钱端升、雷洁琼、芮沐、王铁崖、费青、吴恩裕、曾炳钧、龚祥瑞、楼邦彦、黄觉非、严景耀、张锡彤、徐敦璋、汪瑄、阴法鲁、杜汝楫、朱奇武、程筱鹤、余叔通、张国华为代表的一大批学术名家大师汇集学校执掌教鞭,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铸就了北京政法学院起步期的辉煌。学校因此迎来了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
1953年12月,地处北京西郊的学院路41号院(即现今的北京西土城路25号)建成,师生员工陆续由沙滩红楼迁往学院路新校址。
1954年,学院由成立时的受高教部和华北行政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司法部领导。
1960年10月,北京政法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9。
1965年,学校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1970年,学校因“文化大革命“停办。
1972年4月,北京政法学院被撤销9。
改革开放
1978年8月5日,北京政法学院恢复办校9。
1979年秋,北京政法学院面向全国恢复招生10。
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向中央提交《关于迅速筹建中国政法大学、恢复公安学院和迁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请示报告》,提出以现有的某所重点大学为基础,调进一批优秀教师,另选校址,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并将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自此,司法部进行筹备,准备成立“中国政法大学”。
1982年,邓小平同志提议将筹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重要议题讨论,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办成中国政法教育的中心”。
198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成立的正式报告》。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同年5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大会在公安部大礼堂举行。中央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定位是:要成为全国政法教育的中心,总结中国法制建设经验并使之理论化、系统化,建立完整的中国法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忠于法律、执法如山、刚直不阿的职业道德和革命情操。
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后,为适应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之需,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学院路41号院已难于适应办学需要。为适应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为学校选址建设新校区并将建设工程列入“第七个五年计划”。后校址定在北京昌平(今北京府学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