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沿革
  • 4.2.区划概况
  • 4.3.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特征
  • 5.4.水文特征
  • 5.5.土壤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水资源
  • 6.3.矿产资源
  • 6.4.动物资源
  • 6.5.植物资源
  • 6.6.竹林资源
  • 6.7.林木资源
  • 7.人口
  • 7.1.人口信息
  • 7.2.民族分布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地方文化
  • 10.2.名优特产
  • 10.3.文物保护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科技教育
  • 12.2.文卫体育
  • 12.3.邮政电信
  • 12.4.生态环境
  • 12.5.安全生产
  • 12.6.民生保障
  • 13.旅游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桃江县

湖南省益阳市辖县

桃江县,隶属于湖南省益阳市,位于湖南中部偏北,东与益阳市赫山区相抵,南与宁乡县接壤,西、西南与安化县相连,西北与常德市鼎城区相接,北与汉寿县共壤,东北与益阳市资阳区相接。截至2021年,桃江县总面积2068平方公里,下辖15个乡镇1,户籍总人口为86.37万2。桃江县有“美人窝”、“建材之乡”等之称1。2021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94亿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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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种类丰富,拥有山地、岗地、平原等地貌,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1。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34

截至2021年,全县拥有中小学校174所,全年共申报科技项目16项,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 542 家2

桃江在春秋战国前属荆州地域,置县前属益阳县,1949年8月3日,益阳县解放,设8个行政区,1962年12月,恢复益阳专区建置,桃江县属益阳专区管辖,1994年3月7日,益阳地区撤地建市,桃江县属益阳市管辖5

桃江县旅游景点有桃花江、桃江竹海、浮邱山、龙眼洞、三仙亭、齿石和千年古树等6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桃江县

  • 面积

    2068平方公里

  • 外文名

    Taojiang County

  • 别名

    桃江

  • 行政区类别

建制沿革

桃江县

桃江在春秋战国前属荆州之地。先秦著作《尚书·禹贡》、《周礼·职方》、《吕氏春秋·有始览》、《尔雅·释地》等均有九州的记载。也是中国传说中的上古行政区划。《尚书·禹贡》中九州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其中荆州即今湖南、湖北及江西西部地区,山有荆山(湖北南漳县境)、衡阳(湖南衡山县西,又名岣嵝山),水有江汉(嘉陵江)、沱水(江水支流)、潜水(汉水支流)、桃江正区位其间,故桃江自古属古荆州之地。

桃江置县前属益阳县。益阳是个古老文明的县。《广舆记》、《大明一统志》、同治《益阳县志》均载:“益阳置县始自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在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左传》载:公元前690年前后,当楚武王、楚文王灭了权、申、息等小国后,便开始置县。《国语·晋语》中载:到秦穆公时(公元前659-620年),秦国才开始有郡。可见郡县始于春秋时代,战国时得到发展,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才健全了郡县制。《汉书·地理志》载:“秦初分天下为36郡,郡以下设县。黔中以南为长沙郡”辖置九县,益阳是九县之一,属长沙郡。当时益阳县疆域很广,包括今益阳、桃江、安化、新化、宁乡、沅江之全部及湘阴、长沙、新邵、涟源之部分。可见益阳置县始自秦是有根据的。

秦以后益阳(桃江)县建置在历代正史地理志及新老地、县志均有概念性载记,按考据综述之:

西汉灭秦后,因袭秦旧制仍为益阳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封吴芮为长沙王,改长沙郡为长沙国,益阳县属长沙国。

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复改长沙国为长沙郡,益阳县属长沙郡。东汉建安十二年(207年),益阳县为三国,刘备所夺取。建安二十年(215年)为吴·孙权所割据,仍为长沙郡。

三国·吴会稽王太平二年(257年),将长沙西部分置衡阳郡,益阳县遂属衡阳郡。同时,从益阳析置新阳县(今宁乡县)。吴·宝鼎元年(266年)又析置高平县(今新化、新邵、冷水江地)。自此,益阳县疆域缩小。

西晋·太康二年(281),因袭三国·吴制,益阳县仍属衡阳郡。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改衡阳郡为衡阳国,益阳县属衡阳国。南朝·宋元徽二年(474年),析益阳县、罗县部分地置湘阴县。南朝·齐建元初年(479年),改衡阳国为郡,益阳县又属衡阳郡。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仍袭齐制为衡阳郡。南朝·梁元帝承圣元年(552年),将益阳县北部部分地析置药山郡,辖药山、重华两县(今沅江市)。南朝·陈永定初年(557年)袭梁制属衡阳郡。

隋朝,高祖开皇三年(583年),废长沙郡,置潭州总管府,益阳县属潭州。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又废潭州府改长沙郡,益阳县又属长沙郡。同年,撤消新康县(晋将新阳县改为新康,即今宁乡县),并入益阳县。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长沙郡为潭州,益阳县属潭州。武德四年(621年),又析置新康县。武德七年(624年),又撤消新康县,并入益阳县。天宝元年(742年),复改州为郡,乾元元年(758年)又改郡为州,按《新唐书·地理志》州和郡应同时并提说,益阳县属潭州长沙郡。

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开平元年(907年),益阳县属潭州。后唐同光初年(923年),马殷为楚国王,以潭州为长沙府,益阳遂属长沙府。后晋开福元年(936年)至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年)皆属长沙府。后周时(951年-959年)相继为刘言、周行逢割据,益阳县属潭州军府。

宋朝,建隆元年(960年),益阳县属潭州长沙郡。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析益阳、长沙、湘乡县部分地置宁乡县。熙宁五年(1072年),析益阳县梅山部分地,置安化、新化县。

元朝,元贞元年(1295年),以益阳县民有万户,升为益阳州(无领县),初属潭州路。天历二年(1329年),改潭州路为天临路,益阳遂属天临路。

明太祖洪武初年(1368年),复降益阳州为益阳县。太祖甲辰年(1364年),改天临路为潭州府。洪武五年(1372年),潭州府又改为长沙府,益阳县属长沙府。《大明一统志》载,明代废除县以下都、保,代之以里、甲。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益阳县辖26里,其中11个里属今桃江全境。

清朝(1644年-1911年),因袭明制,益阳县一直属长沙府。顺治十一年(1654年),益阳县辖26里裁为23里,桃江全境仍是11个里。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制县,益阳县直属于省民政长。是年,益阳全县划分七个镇,其中鮓镇、桃江镇及大桥镇部分,为今桃江县境之地域。民国三年(1914年)设道,益阳县直属于湘江道。民国十一年(1922年),废道,益阳县又直属于省。

民国十五年(1926年)三月,中共益阳县党组织领导建立农民政权,将益阳县划分为7个区482个乡,其中三区(桃江镇)、四区(鲊埠镇)、五区(大桥镇)之部分为今桃江县境。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政府仍恢复原来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