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06年9月初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为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助学贷款
- 助学对象
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
- 主导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
- 借款方
银行
基本介绍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中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发展历程
一、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启动。
二、2000年2月和8月,国家对该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将贷款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承办银行扩大到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对象扩大到研究生和攻读双学位的全日制学生,并担保贷款改为信用贷款。
三、2003年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了下滑现象,面临停顿的危险。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4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机制。
四、2004年6月28日,新机制颁布实施后,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
五、2006年9月初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为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4年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介绍,2023年支持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700亿元。2024年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将本专科生的最高贷款额度从每生每年1.6万元提高到2万元,研究生从2万元提高到2.5万元,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执行1。
国家政策
◇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 《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 《本科、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本科、高职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本科高职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
1.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