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制度规范
  • 5.代表人物
  • 6.历史地位
  • 7.权利职责
  • 8.官职下属
  • 9.历史意义
  • 10.参考资料
  • 11.知识合集

御史大夫

中国古代官名

御史大夫(yù shǐ dà fū),另有观点认为应该读作yù shǐ dài fū,是官名1

战国时有御史,为国君的秘书,负责监察百官,在君主左右掌文书、档案、记录,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秦汉置御史大夫,其一方面具有中央政府秘书长的性质,一方面又具有独立于行政系统以外的监察长的性质,丞相太尉合称三公,秩中二千石。职务类似后来的尚书令,此为汉初之情况。丞相缺位时往往即由御史大夫递升,在中央官职中居于崇高的地位2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仿古制设三公,改大夫为大司空。东汉又改为司空。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晋以后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复置,专掌监察执法。宋不除大夫,以中丞为台长。明洪武中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废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御史大夫

  • 属性

    文官

  • 职责

    监察百官3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

  • 别名

    副丞相

  • 类别

    中央官职

  • 初设朝代

    秦朝

  • 品级

    中二千石(秦汉)、从三品(唐初)、从一品(元朝)

历史沿革

秦始置

御史大夫

秦始置御史大夫,为秦代最高的 监察官,始皇时此 官位次于左、右丞相,后逐渐成为御史台长官。西汉时沿置,御史大夫掌副丞相,故丞相、御史并称,丞相府和御史大夫府合称 二府。凡军国大计,皇帝常和丞相、御史共同议决。丞相位缺,也可由御史大夫升任。御史大夫之秩为中二千石。由于御史和皇帝亲近,故群臣奏事须由他向上转达,皇帝下诏书,则先下御史,再达丞相、诸侯王或守、相,因而皇帝可利用御史大夫督察和牵制丞相。西汉初,诸王国也设此职, 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年)时省去。

两汉时期

先秦的御史本为殿中执法官。西汉时御史大夫虽居副丞相之位以协助丞相综理大政,但仍偏重于执法或纠察,不仅可 劾奏不法的大臣,而且还可奉诏收缚或审讯有罪的官吏。

御史大夫属官有 御史中丞、 侍御史、绣衣御史等。御史中丞之秩为千石,其职掌是外督 部刺史或守、令,在朝可举劾百官,又主管朝中或地方上某些有关刑狱之事,如 武帝时御史中丞 咸宣治 主父偃及淮南王狱。侍御史员十五人,秩为 六百石。 汉代所谓的御史,有时就是指侍御史。其职掌是举奏百官的非法和违失,也可奉诏逮捕和拷问有罪的官吏。绣衣御史不常置,其职务主要是奉命镇压人民的武装反抗活动。

成帝 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 大司空,并将其禄秩提高到丞相的标准,与丞相、 大司马合称 三公。 汉哀帝 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又改名大司空。东汉光 武帝刘秀于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司空的“大”字,改称司空。 献帝建安十三年,复改司空为御史大夫。

从汉初的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马变为三公并立,是汉代 官制中一大变革。到东汉初年,御史大夫的官属,由 御史中丞总领,中丞替代御史大夫而成为执法和监察机构的首脑人物。

魏晋时期至明代

魏晋南北朝有时也恢复御史大夫,或替代 司空,或替代御史中丞。隋、唐以后所设御史大夫,除宋代为虚衔外,均为御史台长官,不再具有汉、魏 三公的性质。明时改御史大夫为 都御史,自此其官遂废。

制度规范

选任

御史大夫的人选以声望为第一,汉初多用元老重臣,后御史大夫选用多是政绩卓著者。其他官员必须明习法律才有资格进入御史府。 

御史大夫的选用通常以学识、德行及政治经验三者为遴选御史的评量标准。

先论学识。汉初御史大夫除部分由刀笔吏充任外,大都由精通刑名者为之;盖因御史大夫主要的职责,即在于根据国家法令,监察国家庶政得失与官吏是否尽责,不明悉法律者,无法胜任。到武帝用董仲舒议,罢黜百家、尊崇儒术后,任御史大夫者,渐有以通儒术为主的趋势,如儿宽、魏相、萧望之、贡禹、韦玄成、匡衡、王骏、孔光等,均因通明经术而为御史大夫。

魏晋及南朝大体承袭此传统,北朝的后魏、北齐尤重御史,必答策高第始补之。

宋、明两代都重资格。“有学识通达治体”、“识量端宏才行老成”经常作为评价的依据。

次论政治经验。要通晓治体,除学识素养外,最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实际政务的处理中体验、学习,故历代选用台谏莫不重视其政治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