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类型
  • 5.4.水文特征
  • 5.5.土壤植被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淡水资源
  • 6.3.动物资源
  • 6.4.植物资源
  • 6.5.矿产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8.1.政府领导
  • 8.2.党委领导
  • 8.3.人大领导
  • 8.4.政协领导
  • 9.经济
  • 9.1.经济概况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历史文化
  • 10.2.文化遗产
  • 10.3.民间习俗
  • 10.4.民间歌舞
  • 10.5.传统工艺
  • 10.6.地方戏曲
  • 10.7.特产
  • 11.交通
  • 11.1.综述
  • 11.2.公路
  • 11.3.铁路
  • 11.4.机场
  • 11.5.水运
  • 12.社会
  • 12.1.教育科学
  • 12.2.文卫体育
  • 12.3.邮电通信
  • 12.4.民生保障
  • 12.5.环境安全
  • 13.旅游
  • 13.1.概况
  • 13.2.景点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 17.知识合集

宣城

安徽省辖地级市

宣城,简称"宣",别称爰陵。古称宛陵、宣州。宣城地处安徽省东南部,东临浙江省杭州、湖州;南倚黄山;与池州市、芜湖市毗邻;与马鞍山及江苏南京、常州、无锡接壤1。宣城隶属于安徽省辖地级市,截至2000年全市总面积12340平方公里2。截至2020年11月,全市辖1个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宣城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文房四宝之乡、中国鳄城、江南鱼米之乡。截至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49.5万人13

2022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914.4亿元3。地势南高北低,地貌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山地、丘陵、盆,谷地、岗地、平原五大类型,宣城地区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4

截至2022年末,全市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1所,普通高中21所,初中121所,小学132所,幼儿园394所,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485个5。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1485个,其中医院5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9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院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个,村卫生室82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妇幼保健院(站、所)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站、所)1个,卫生监督所8个3

宣城一带在商周时就有了古代文明,根据出土的古代石器和陶器,这里应属于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扩张区。春秋时期,吴国兴起统治东南一带。越灭吴,楚灭越,吴越楚三国相继统治宣城一带。秦统一天下,实行郡县制,宣城一带属鄣郡地。西汉元封二年(前109)置丹阳郡,郡治宛陵(今宣州区)6

宣城市具有悠久丰富的民俗文化,其造纸工艺、古老民歌、传统戏剧、徽菜饮食、婚丧嫁娶、待客礼仪、节庆游乐、建筑形式等等,都各有特色,形成了宣城市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景观。民间民俗文化是先进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源于生活、源于基层,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有着旺盛的生命力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宣城

  • 面积

    12340平方公里

  • 外文名

    Xuancheng

  • 人口数量

    249.5万人(2022年常住人口)3

  • 别名

    爰陵宛陵宣州

建制沿革

宣州春秋时名爰陵,古越族聚落生息于斯。

秦初正式置县。

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丹阳郡郡治设在宛陵,今宣州区。

晋太康二年(281年),析丹阳郡置宣城郡。自此,宣城一直作为州、郡一级政区存在。

隋初废郡,改南豫州为宣州,不久又改称宣城郡。

唐初置宣州,中间一度改称宣城郡,以后复称宣州。

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宣州改为宁国府。

元代为宁国路所在地。

宣城市行政区划

明、清为宁国府所在地。

民国三年(1914年)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芜湖道。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到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宣城先后属第九和第六行政督察区。

解放后,1949年5月成立宣城专区10

1952年1月,宣城专区撤销,辖县并入新成立的芜湖专区,1971年改称芜湖地区。

1980年2月,芜湖地区改名宣城地区。

1982年4月,行署机关移驻宣城。

1987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城县,设立县级宣州市,并同时设立了宣城地区。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宣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叠嶂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