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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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1947年1月12日),原名刘富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著名革命先烈,抗日游击队队员,唯一一位三代领导人均为其题字的小英雄。
刘胡兰自小参加儿童团,后担任各种妇女工作与职务,并在14岁时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15岁英勇就义。毛泽东主席为刘胡兰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胡兰
- 别名
刘富兰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32年10月8日
- 逝世日期
1947年1月12日
- 籍贯
山西文水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关系共3人
刘景谦父亲
刘爱兰妹妹
胡文秀继母
人物生平
刘胡兰,1932年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1945曾入文水县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结业后回村任妇救会秘书,积极动员和组织妇女做军鞋、运军粮、护理伤员,支援人民军队。1946年调本县第五区任妇救会干事,参加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受到表扬。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候补党员。在国民党军已侵入文水县境的险恶形势下,留在云周西村,配合区干部、武工队组织群众坚持斗争,坚决镇压了反动村长石佩环。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将群众集合在广场上时,她因叛徒出卖被捕。在敌人威胁面前,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地宣传革命道理。敌人计穷,先将同时捕去的六个农民当场铡死,刘胡兰毫无惧色,躺在铡刀下仍痛斥敌人,英勇牺牲。同年8月1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她为中共正式党员。毛泽东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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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刘胡兰14岁时被破格推举为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组织参与当地妇女革命工作。
1946年6月,刘胡兰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活动。
1946年10月,国民党军进犯文水县城。为保存革命力量,县委决定大部分同志转移上山,留下部分同志坚持斗争。她和留下来的同志一起向各村党组织传达党的指示,组织群众掩埋粮食,并配合武工队镇压了反动村长2。
1946年12月,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处死。
1947年8月1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后世纪念
胡兰纪念馆又实施了较大规模的维修改造工程,增设了刘胡兰事迹影视室、书画室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碑。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刘胡兰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毛泽东给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人物评价
1947年2月6日,《晋绥日报》刊登了刘胡兰英勇就义的详细报道,并发表评论,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解放区军民向刘胡兰学习。同日,延安《解放日报》也发表题为《只要有一口气活着,就要为人民干到底——女共产党员刘胡兰慷慨就义》的文章。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刘胡兰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