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桑
公安部原党组副书记
于桑(1917年6月-2008年9月3日),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公安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老红军。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8年9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于桑
- 别名
郁朝贵、郁谦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17年6月
- 逝世日期
2008年9月3日
- 出生地
四川渠县
- 信仰
共产主义
人物生平
1917年6月生,四川渠县人。
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3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相当于中专文化。
1933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四方面军第4军后勤部经济公社职员,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文化委员会干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大金省绥靖县委宣传部干事。
1935年参加长征。
1936年8月在西北保卫局、延安市公安局工作。
1938年冬在延安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学习。
1940年5月在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工作,任关中分区保安科副科长、科长,在中央党校2部学习。
1946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科长,洛川特委社会部部长,黄龙地委常委、社会部部长、分区保安处处长,大荔地委常委、社会部部长、分区保安处处长。
1950年初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办公室主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处长,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局副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1955年2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公安部3局局长。
1964年9月任公安部副部长。
1966年10月至1970年2月“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下放黑龙江“57”干校劳动。
1970年6月任公安部革委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
1972年11月被造反派批斗。
1973年10月在李震事件中被关押审查。
1974年2月解除关押,被造反派批斗。
1976年10月参加"王、张、江、姚"专案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