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简称:中国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一个部门,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1。
国防部的各项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分别办理。其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建设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叶剑英、徐向前、耿飚、张爱萍、秦基伟、迟浩田、曹刚川、梁光烈、常万全、魏凤和、李尚福、董军先后任国防部部长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 设立日期
1954年9月1
- 行政级别
正部级
-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 职能
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
- 机构类型
国务院组成部门
- 官网
www.mod.gov.cn
- 部长
董军3
机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的,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一个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它的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因此,国防部并没有实际军事指挥权。
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军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9月设立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国防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14。
历史沿革
1954年9月,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彭德怀、林彪先后任部长。国防部在中央军委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工作则由国务院作出决定;具体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和国防部办公厅分别办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国防部继续保留。林彪任部长。
1971年9月,林彪叛逃国外身亡。
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央的提议,任命叶剑英为国防部部长。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叶剑英、徐向前先后任国防部部长2。
机构含义
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而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是国防的根本职能;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防止外来侵略、颠覆,是国防的主要任务。
景山前街“三座门”的国防部原办公楼
国防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伴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形成而产生,只要世界上有国家存在,国防就会存在。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在不同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国防具有不同的特征。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国防的职能是将各阶级维持在一定的“秩序”范围之内;资本主义社会,国防的职能是用军队保护和扩大商品产生与贸易,对外进行疯狂掠夺;人类历史上诞生社会主义国家之后,国防有了新的阶级内涵,其职能是确保各民族的平等生存、发展,抵抗外来侵略,维护世界和平。
衡量一个国家国防力量的强弱,军事力量不是唯一标准,还涉及到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等方方面面。尤其是人类历史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大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诸方面已经成为一个紧密相关的有机整体,国防只有成为这个有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才可能具有无穷的威力。因此,我们要树立一个大国防观,将国防建设放入整个国家乃至人类发展的大环境中进行思考、规划。
现代国防是对传统国防的继承和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国防观念和国防实践活动。现代国防绝非单纯的武力较量,而是在综合国力的基础上,以军事手段为主,在政治、经济、科技、外交、文化等多种手段配合下进行的总体较量。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国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