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内容简介
  • 3.命案告破
  • 4.疑犯批捕
  • 5.命案详说
  • 6.案件回顾
  • 7.宣判结果
  • 8.参考资料

东莞理工学院命案

1 2011年11月21日上午,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教学楼6C和6D之间的4楼女厕发生一起命案,大二女生梁某在厕所内被害。案发后,公安机关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经媒体报道后,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内容简介

据松山湖警方的新闻通稿称,11年11月21日上午11点20分许,松山湖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东莞理工学院教学楼洗手间发现一名女子躺在地上,后经120医生证实该女子已死亡。接报后,松山湖警方开展现场勘查,经查,死者梁某(女,19岁,贵州仁怀市人,系该学院学生)额头有伤,现场有血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昨晚,有学生表示,收到班干部发来短信称,要求回到事发现场附近教室协助调查。据知情学生透露,最早发现此事的是一清洁阿姨,并有一可疑男子曾在女厕所出入。

命案告破

今日凌晨零时35分许,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东莞”发布消息称,经过东莞警方60多小时侦查,11月23日晚,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教学楼命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敖某(男,21岁,内蒙古人,该学院学生)迫于强大心理压力,于晚上9时许到广州市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经过对敖某的DNA检验证实,与在命案现场的嫌疑人留下的痕迹物为同一人。经审讯,敖某对当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疑犯批捕

  11年12月8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强制猥亵妇女罪,批准逮捕“松山湖理工学院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敖某。该案发生后被各大媒体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称,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敖某因缺乏与异性沟通,心理长期处于压抑状态,遂萌发猥亵女性的想法。检察院公布了目前调查所知的案情。2011年11月21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敖某如常在教学楼6栋C区4楼404教室,等候作案目标。8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敖某见被害人梁某独自一人进入C区4楼女生厕所,便尾随进入,并将厕所门反锁,厕所灯熄灭。

待梁上完厕所后,敖某即上前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勒住梁的脖子,将梁控制并戴上眼罩。后敖某对梁实施猥亵,过程中梁所戴眼罩脱落,发现敖所使用水果刀放在敖右手边地上,于是梁捡起水果刀反抗,向敖划去,将敖双脚划伤,其间梁曾呼喊救命。

敖某在争夺水果刀过程中多次将梁某的头部及脸部撞击地面,最后致梁某晕倒。敖因梁见过其脸,害怕以后被认出,于是产生杀害梁的念头。于是用双手掐梁脖子约15分钟,致其停止呼吸。后敖将梁尸体拖至厕所左侧最后一格位,将门反锁,用梁的连衣裙清理现场后逃离现场。11月23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敖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其犯罪过程。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称,敖某心理的不健康发展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因此社会应当多关注青少年的心理教育。

命案详说

被杀女学生差点逃脱成功

昨日上午9时15分,东莞理工学院教学楼女厕命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11月21日上午发生的教学楼女厕命案轰动一时,大四学生敖翔当天尾随大二女学生梁荣彩进入C区4楼的女厕,其间持刀对梁荣彩蒙眼实施猥亵,但由于过程中梁荣彩剧烈反抗,被告人敖翔担心行径暴露最终将其杀害于现场。

死者梁荣彩一方的代理律师在庭审后向南都记者透露,被告人敖翔杀害女学生梁荣彩的手段“极为凶残”,所以这次是“奔着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以死刑的目标而来”。

据梁荣彩一方律师介绍,庭审中公安机关侦查情况表明被告敖翔在事发当天犯案早有预谋,当日早上敖翔携带书包和另外一件外衣前往教学楼物色作案对象,当尾随梁荣彩进入女厕猥亵期间,梁荣彩眼罩脱落并持刀划伤敖翔双脚,“其实梁荣彩曾经反抗,差点成功逃离女厕求救,但是由于被告担心自己会被认出,最后竟然抓住梁荣彩的头部撞向墙壁,再将其脸部砸向地面造成多处凹陷性骨折。另外被告担心梁荣彩没死又掐住其脖子15分钟,之后还脱掉梁的上衣仔细抹掉地上的血迹和鞋印,最后才离开现场”。

事先备好衣服杀人后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