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税点介绍
  • 4.征税起点
  • 5.计算方法
  • 6.特殊意义
  • 7.发票税点
  • 8.参考资料

税点

起税点的简称

税点,起税点的简称,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

发票税点由商家承担,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1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交增值税的,税点一般是17个点,而普通发票一般都是交营业税,税点是5个点,一个属于国税征收范围,一个属于地税征收范围2

税点的计算方式: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税点);即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税点

  • 外文名

    Tax Point

  • 别名

    征税起点或起征点

  • 种类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车船税等

税点介绍

税点

税点,起税点的简称,又称“征税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两者也有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现在对起税点的多少有颇多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多少位起征点最符合国情。

通俗的讲,就是说一个标准线。征税对象达到标准线以上按照税法的规定收取一定税金!

征税起点

对课税对象起始征税的数额,又称征税起点。

各国早期的税收制度,一般没有起征点的规定,如人头税。随着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公平税负原则的提出,各国的税收制度才开始规定起征点。

根据起征界限对象的不同,起征点分为起征价额和起征税额。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作为开始征税起点数额的,称为起征价额;以应征税额作为开始征税起点数额的,称为起征税额。根据起征界限的数额不同,起征点又可分为幅度起征点和额度起征点。对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只规定一定幅度作为开始征税起点的,称为幅度起征点;对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规定具体数额作为开始征税的起点的,称为额度起征点。

课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和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额征税,即连同起征点以下的部分都要按规定税率征税。假定营业税法规定对工商业户征税的起征点为月销售收入 200元。某工商业户月销售收入不足200元,则不征税;月销售收入为250元,那么,就应根据250元依规定的税率计征零售环节的营业税。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物价、消费水平不同等情况,中国1984年试行的营业税条例(草案)及其实施细则把起征点规定为一个统一的幅度:

①经营商品零售业务的,月销售收入额200~400元;

②经营其他业务的,月营业收入额120~200元;

③从事临时经营的,每次(日)营业收入额15~30元。在这个统一规定的幅度内,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再确定本地区营业税的具体起征点。

计算方法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3%(此为流转税,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缴纳: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7%; 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5%; 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为增值税的1%;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