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职责
  • 4.机构领导
  • 5.机构警规
  • 6.内设机构
  • 7.机构荣誉
  • 8.机构规定
  • 9.机构地址
  • 10.参考资料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陕西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公安厅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其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陕西省公安厅

  • 地址

    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1

  • 外文名

    Shaanxi province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 属性

    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 主管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 厅长

    于平2

机构职责

(一)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机构领导

厅长:于平2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杨尚伟(正厅长级)3

副厅长:向书茂、高东4、魏重光5、张广东6

机构警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