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5.地理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貌
  • 5.3.气候
  • 5.4.水文
  • 6.自然资源
  • 6.1.矿产资源
  • 6.2.生物资源
  • 6.3.水资源
  • 7.人口民族
  • 8.政治体制
  • 9.经济概况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交通运输
  • 11.社会事业
  • 11.1.教育事业
  • 11.2.医疗卫生
  • 11.3.社会保障
  • 11.4.旅游业
  • 11.5.人民生活
  • 11.6.劳动就业
  • 11.7.安全生产
  • 12.风景名胜
  • 13.荣誉记录
  • 14.参考资料

洛浦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位于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边缘,东邻策勒县,南靠昆仑山,西以玉龙喀什河为界与和田县、和田市隔河相望,北伸延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为邻。截至2022年,总面积约14287平方公里,总人口29.7万人1,洛浦县辖1个街道,3个镇,6个乡23。2021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30200万元4;同年6月21日,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属极度干燥的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光能和热能资源丰富,空气干燥,蒸发量大,多沙暴,多浮尘。洛浦县地形南高北低,整体成条形,分四个地貌单元。境内山丘属昆仑支脉,南部最高山为铁克勒克山5。有石油、 煤、石灰石、石膏矿等矿产资源6

2011年年末共有学校总数155所,共有医院总数15所4

古代,属于阗国辖区。汉代,属西域都护府管辖,是古丝绸之路南路之要冲。汉唐以来一直是于阗国经济发达的中心。2018年6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洛浦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入和田市管辖。2020年11月,洛浦县经评估核查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和条件,退出贫困县序列7

基本信息

  • 面积

    14287平方公里

  • 行政区类别

  • 地区生产总值

    生产总值25.03亿元(2016年)

  • 人均生产总值

    8613元(2016年)

  • 政府驻地

    洛浦镇

历史沿革

洛浦县

古代,属于阗国辖区。

汉代,属西域都护府管辖,是古丝绸之路南路之要冲。

汉唐以来一直是于阗国经济发达的中心。

光绪九年(1883年)属和田直隶州管辖。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8月),设置洛浦县。

民国期间,属于和田区行政长公署。

1950年,属和田专员公署管辖;

1969年4月,属和田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

1979年6月,以来属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2010年5月25日,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0]98号)同意设立阿其克乡(前身为阿其克管理区)。2014年10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4]192号)同意撤销山普鲁乡,设立山普鲁镇。调整后,全县辖2个镇、7个乡:洛浦镇、山普鲁镇、布亚乡、恰尔巴格乡、杭桂乡、多鲁乡、纳瓦乡、拜什托格拉克乡、阿其克乡8

行政区划

2013年,洛浦县辖设1镇8乡:洛浦镇、布亚乡、恰尔巴格乡、纳瓦乡、山普鲁乡、杭桂乡、多鲁乡、拜什托格拉克乡、阿其克乡。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洛浦县位于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边缘,地处东经79°59′-81°83′,北纬36°30′-39°29′东邻策勒县,南靠昆仑山,西以玉龙喀什河为界与和田县、市隔河相望,北伸延入塔克拉玛干沙漠与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为邻,南北长约337.5公里,东西宽约24.9公里至67.5公里,总面积14287平方公里。

地貌

洛浦县地形南高北低,整体成条形,分四个地貌单元:一是南部中山带,海拔3300米以上;二是山腰起伏带,海拔约1500——3300米;三是山前冲积扇和冲积洪积平原,海拔约1200——1500米;四是北部沙漠区,海拔约1300米以下。境内山丘属昆仑支脉,南部最高山为铁克勒克山,海拔546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