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中国国家机构体系
  • 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3.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 3.5.国家监察委员会
  • 3.6.地方人大及政府
  • 3.7.自治机关
  • 3.8.司法机关
  • 4.参考资料

中国国家机构体系

中国国家机构体系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地方国家机关体系1

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国家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体系:省、市、县、乡四级,其中,镇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组成地方国家机关体系。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国家机构体系

  • 包含

    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地方国家机关体系

中国国家机构体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等额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国家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3

地方人大及政府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司法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4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