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重要文件。《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 发布者
中共中央
- 时间
1984年10月20日
- 地点
北京
出现起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所进行的城市改革的试点总的说还是初步的和探索性的,城市经济体制中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突出表现在政企不分、条块分割依然存在,企业缺乏生产积极性和活力,经济效益低下;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企业缺乏竞争力;分配中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现象。加快改革成为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对外开放使人们眼界大开,正在世界范围兴起的新技术革命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使经济体制改革显得更为迫切。
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干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初步提出和阐明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
《决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作出新的理论贡献,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
《决定》还就增强企业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重视经济杠杆作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扩大经济技术交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部署。
重要影响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自此,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城市经济生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局面。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