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贡之役
争贡之役是1523年(明朝嘉靖二年、日本大永三年)。事件是起源于日本大名细川氏和大内氏势力各派遣对明朝贸易使团来华贸易,两团在抵达浙江宁波后因为勘合真伪之辩而引发冲突,在浙江宁波爆发了武力杀戮事件。大内氏代表宗设沿路烧杀抢掳,对当地居民造成很大损害,追击的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等明朝官兵战死。
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使宗设抵宁波;未几,右京兆大夫高贡遣使瑞佐偕宁波人宋素卿亦至。由于宋素卿贿赂宁波市舶太监赖恩,宴会时得以坐在宗设上座,其货船虽然后至,但先于宗设货船受检。宗设怒杀瑞佐,焚其船只,追宋素卿至绍兴城下,沿途劫掠而去,明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战死,浙中大震,史称"争贡之役"。
事后,给事中夏言奏倭祸起于市舶,乃裁闽、浙两市舶司,惟存广东一处。在嘉靖年间的《宁波府志》中有如下记载:“两夷仇杀,毒流廛市”。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明朝政府废除福建、浙江市舶司,仅留广东市舶司一处,也导致明朝与日本的贸易途径断绝,倭寇滋生,为后来的“东南倭祸”埋下了伏笔。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争贡之役(宁波之乱、明州之乱、宗设之乱)
- 外文名
寧波の乱 ‧ 寧波争貢事件 ‧ 明州の乱 ‧ 宗設の乱
- 所属年代
1523年
- 历史意义
明日官方贸易关系的结束
事件背景
日本在应仁之乱以后,室町幕府的将军早已徒有虚名。各地大名的家臣,诸如:细川氏、斯波氏、畠山氏、大内氏等乘战乱之机,消灭自家主君吞并领地,并开始形成新的豪族势力。
这种分化、改组的政治局势,在对明贸易中也有所反映。
事件起因
第八次对明贸易代表团的组成,就是鲜明的例证。当时日本两个最强的大名大内氏和细川氏联合起来,不管幕府指定的的规则,共同组成第八次对明贸易团。大内氏二船,细川氏一船,由了庵桂梧出任正使,率船队赴明。
但是,细川氏不甘心只出一船,在了庵桂梧末启程之前,又密遣宋素卿率一船抢先赴明。
宋素卿原名朱编,浙江郸县人。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尧夫寿莫对明贸易团至宁波时,其父朱漆匠受日商场四五朗的委托代购漆器。但直到日商回国,其父未能按价交货,遂以子朱编抵债。朱编至日仕于细川氏,改名宋素卿。
宋素卿率细川贸易船至宁波时,为其叔父认出,州官上报欲治其罪。武宗指令,既为使者,治其罪,恐招日人抗议,致生他隙。
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十一月,宋素卿至北京,因无国书以黄金千两贿赂太监刘理,得以参加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正月武宗举行的大祀庆成宴。通过刘理,宋素卿得明政府破例赏赐。受到礼部不得再充任使臣的警告后,五、六月回国。
宋素卿回国,了庵桂梧所率的贸易船始至宁波。第七次对明贸易因途中持刀杀人,明朝决定此后只许五十人进京。
了庵桂梧一行二百九十二人,对此规定表示不满,集体至杭州抗议,要求取消或放宽限制。
明吏坚持规定,无通融余地,了庵桂梧只得选出五十人进京。但是,这时刘六刘七起义正盛,官员害怕途中发生意外,奏请将贡物暂存市政司库,将例给价放回。
明政府准奏,并颁发正德新勘合百道,于下次贸易时缴回旧勘合。可是,这次贸易团中大内氏占有优势,所以正德勘合又落于大内氏手中。
事件经过
嘉靖二年、日本大永三年(公元1523年),大内氏自己以正德勘合组成第九次对明贸易团,由谦道宗设率领三船三百余人,于四月二十七日到宁波。
细川氏得知大内氏组织对明贸易团时,也随即派出一只船百余人,由鸳冈瑞佐和宋素卿率领,兼程赴明。于四月底至宁波,迟于大内氏的船队。
虽然谦道宗设的船先至,但并未检验勘合,及宋素卿至,市舶司才开始一道验证。
市舶司在检验时发现勘合有新旧之分,问谦道宗设与鸳冈瑞佐遂产生真伪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