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香乡
奎香苗族彝族乡简称“奎香乡”地处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南部,距县城88公里。东接彝良县树林乡;南与贵州省赫章县河镇乡、德卓乡接界;西邻彝良县毛坪乡、龙街乡;北与彝良县发达乡、海子乡毗邻。全乡国土面积22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4455亩,林地面积11万亩,最高海拔2478米,最低海拔1500米,平均海拔2039米。奎香有着悠久的历史,乡政府所在地曾是清光绪年间的县城;长征时期,贺龙、萧克、任弼时率红二六军团三进三出奎香,展开著名的乌蒙回旋战,系革命老区,建有萧克题词的红军长征纪念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奎香乡
- 耕地面积
44455亩
- 林地面积
11万亩
- 平均海拔
2039米
乡镇概况
奎香乡
奎香乡全乡辖8个村民委员会,204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苗、彝、菜、水五种民族11015户45094人,其中,农业人口10492户44073人,占总人口的97.7%。少数民族人口8085人,占农业总人口的18.3%,系少数民族乡。2006年末,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380元,人均有粮309公斤。尚有贫困人口3725户15850人。
昭(通)镇(雄)公路贯穿境内,村村通电、通路,通信网覆盖率为90%。主要作物有玉米、马铃薯、烤烟,年均种植玉米2万多亩,产量1287万公斤,马铃薯1.8万余亩,产量2700万公斤,烤烟6000亩,产量150余万斤,产值500万元。畜牧业是奎香的又一产业,猪、牛、羊、鸡等大小牲畜存栏多,出栏率高,年收入在700多万元以上。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劳务输出收入逐步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撑点,年外出务工收入达200万元。奎香有着丰富的石英砂、铁矿、煤炭资源,已探明高品位石英砂数亿吨、可开采的铁矿3400万吨、煤炭近千万吨。
农村经济
奎香乡全乡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6229.8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3978万元,占总收入的63.86%;畜牧业收入1720.2万元,占总收入的 27.63%(其中,年内出栏肉猪10248 头,肉牛595头,肉羊2801头);林业收入33.5万元,占总收入的0.51%;第二、三产业收入498.1万元,占总收入的8%;农民人均纯收入940.5元,农民收入以种植、养殖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797.7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7767人,在省内务工1730人,到省外务工6037人。
基础建设
奎香乡
截止2006年底,奎香乡全乡已实现通电、通路、通水、通电视、通电话,全乡有3321户通自来水,有3022户饮用井水,有6058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有9482通电,有5035户通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5035户;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328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634户。全乡到村道路为土路;进乡道路为土路路面;建有集贸市场3个。全乡共拥有汽车27辆,农用运输车64辆,拖拉机163辆,摩托车211辆。到2006年底,全乡装有太阳能农户1户;建有小水窖150口;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28户。全乡有24个村民小组实施过国债人畜饮水工程;有8个行政村已通电;有8个行政村已通路;有8个行政村已通电视;有8个行政村已通电话,有8个行政村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全乡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2261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1328户居住石混结构住房;有5961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有245户居住于其他结构住房。建有1个变电站,拥有万亩草场,建有萧克题词的红军纪念碑、红军住址、少数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
特色产业
奎香乡主要发展半夏种植、洋芋、紫皮大蒜种植,黑山羊养殖、生猪养殖、冻精黄牛养殖,还有食品梨、核桃等经济林果产业。
历史沿革
奎香乡红军长征纪念碑
奎香乡一带的彝族历史历史悠久。关于族源,学术界有多种见解,其占主导地位的是氐羌说,认为彝族是以“旄牛缴外”的古羌人为基础,南下到金沙江两岸,乌蒙山以后,融合当地的众多土著民族、部落,而形成的一支民族,这与《华阳国志》、《史记》等典籍,“黄帝长子昌义降居弱水”及“朱提男子杜宇教民稼秫”的记载相符,史书总称这支前民族“越岑羌”、“旄牛羌”“青羌”为彝族支民族的共同历史渊源。奎香为古芒部地,居于乌撒、乌蒙、芒部集合部,先后有司额、松林、渣多、习莫诸土府世袭居住。相传,笃慕(约3000年前)后裔、武、乍、襦、恒、布、默六祖分支奎香彝族属六祖中的布、默分支,德施氏(穆济济)和德布氏(穆克克)的后裔,即后汉书献中所指的芒部和乌撒部。在汉、晋时期称昆明夷和叟人。隋、唐为乌蛮。《新唐书》记,乌蒙与南诏世婚,其后分七部之一。大理建国时,得到乌蛮三十七部的支持,立三十七部会盟碑。奎香一带为三十七部中易娘部的统治中心,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芒部诸卫为指挥使司,隶属四川布政司、芒部、易娘诸部酋长百余人入朝廷贡献方物,被援与官职,至嘉靖五年,明实行“改土归流”易娘部名称消失。明正德十五年,芒部“改土归流”失败,奎香设归化长官司,仍实行土司制度。
清雍政五年(1727),清政府在乌蒙、芒部等地实行“改土归流“归并云南官辖,雍政八年(1730)乌蒙、芒部、乌撒等土司土目不满清王朝的统治,起兵反抗,地处归化长官司所在地的司额土司积极响应起兵。在奎香、龙街一带与清兵展开激烈交战。反抗失败后遭到血腥屠杀,正如方国瑜在《彝族史稿》中所说:“鄂尔泰把乌蒙、镇雄(主要在奎香)、东川的反抗斗争镇压后达到他设署流官的意图,但是原为彝族聚居区的乌蒙地区彝民已为残杀和逃亡殆尽,人民已很少。奎香境内彝族居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司额土司至此消亡,周边土司土目势力受到削弱,奎香改为彝良州同设县治隶属镇雄州,改派流官任职。现奎香彝族分布居住於所辖八个村,主要集中於寸田、松林、安乐等村。彝族有自己的婚丧习俗、节日禁忌,有古老而优秀的文化传统,有独特的服饰及器乐。在各级党政的重视、文化民族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彝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正在得到进一步的发掘整理。
文化教育
奎香乡全乡无文化站,1个图书室,未成立文娱、科教宣传队。全乡建有一所中学,37所小学。奎香中学,现有教学班28个,在校生1572人。教职工98人。至2006年,奎香乡共有适龄儿童、少年9851人。初中毛入学率仅为67%。初中有98个教师,其中公公办教师97人,代课1人。教师合格率97.98%.现有学校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24519平方米。2007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学学生宿舍。全乡小学占地面积73131平方米。现有在校生7017人,生均占地10.42平方米。奎香的教育教学质量逐年上升,教学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