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履历
  • 5.任免信息
  • 6.人物事件
  • 6.1.违纪被查
  • 6.2.决定逮捕
  • 6.3.提起公诉
  • 7.参考资料

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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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耿梅,女,汉族,1968年9月生,云南隆阳人,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文学学士,工程硕士。

曾任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

2020年7月,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耿梅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耿梅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8年9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关系共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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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
蔡四宏,男,傣族,1967年8月生,云南盈江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云南民族学院民语系德傣专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毕业),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0年12月,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蔡四宏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全文

人物履历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传部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理论科科长;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报社工作,历任记者部主任、要闻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县水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县妇联主席;

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保山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昌宁县委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隆阳区委书记;

2013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保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

任免信息

2017年03月22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耿梅当选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