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2005年秋季开始,河南省取消省、市重点高中称号,改称示范性普通高中。 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目的是以此带动高中整体教育质量,提高素质教育。与老的重点高中认定方法不同,新的示范性高中必须要经过专家全面评估才能命名,评估包括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实力、学科建设的评估,实地考察及校长答辩等内容。
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撤销开封市祥符区第四高级中学“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 所属地区
中国河南
- 入选数量
178所
概述
河南省首批57所示范性高中确定后,比原来全省24所重点高中新增近7万个优质教育学位,加上现有的63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提供的近13万个优质教育学位,全省总的优质教育学位达到约24万个,占招生计划的40%。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录满,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实际招生总数的30%。在收费标准上,执行原河南省、市重点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等。
第一批
(2005年)
『首批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57所):
1.郑州市
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四中学、郑州市第七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巩义市第二中学、郑州市101中学
2.开封市
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
3.洛阳市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中、洛阳东方高级中学、偃师市高级中学、孟津县第一高级中学
4.平顶山市平顶山市第一中学、平顶山市第一高级中学
5.安阳市
安阳市第一中学、安阳市实验中学、林州市第一中学、汤阴县第一中学
6.鹤壁市
鹤壁高中
7.新乡市
新乡市第一中学、辉县市第一高级中学、卫辉市第一中学、长垣县第一中学
8.焦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