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生平
  • 5.主要作品
  • 6.社会评价
  • 7.参考资料

欧阳玄

欧阳玄(1274年—1358年),字元功,号圭斋,又号平心老人,元代湖广行省浏阳县(今湖南浏阳市)人,元代官员、学者,归葬于浏阳天马山12

欧阳玄,自幼博学,延祐二年(1315)以会试、殿试第二名的成绩中进士,被朝廷任命为岳州路平江州同知;入朝后任翰林待制兼国史编修,又升艺文太监;元顺帝时改佥太常礼议院事,拜翰林直学士;晚年多次因病乞休,最终以湖广行省右丞致仕;正十七年(1357),欧阳玄病逝于元大都寓所,享年85岁,朝廷追赠大司徒、上柱国,封楚国公,谥号“文”。3

欧阳玄,主要作品有《唐书纂要》《至正河防记》《圭斋文集》等,编纂有《至正条格》。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欧阳玄

  • 民族

  • 出生日期

    1283年

  • 逝世日期

    1358年2月7日

  • 出生地

    分宜

人物关系共2人

  • 老师
  • 学生

人物生平

欧阳玄所撰《蒲城义门王氏祠堂碑铭》

公元1314年(延祐元年),元仁宗帝的儒师王约等汉臣积极倡议开科取士

公元1315年(延祐二年),诏行科举(史称“延祐复科”),欧阳玄取中进士第三名,为官40余年先后六入翰林,两为祭酒,两任主考千生,以史学成就最为突出,同时也以诗文闻名天下,因其学识渊博,文绩卓著,人称“一代宗师”,与王约并称元代“鸿笔”。

公元1333年改任太常礼仪院事,拜为翰林直学士,编修四朝实录,不久又兼国子祭酒,后又召到中都商讨事务,升为侍讲学士,再兼国子祭酒。后至元五年(1339),因足患麻木症,请假南归医治,元顺帝未允。授予翰林学士,不久恳请辞官,元顺帝仍未允,让他上朝时免于行礼,改元“至正”,更改朝政,凡行不便的事,在宫廷中议政时,玄都直言无忌。不久南归,后又起任翰林学士,因病未行。 皇上下诏修辽、金、宋三代历史,玄任总裁官。他为此制定统一的条例,文中有不合要求者,玄亲笔改正,至于论、赞、表、奏都由玄执笔。

至正五年(1345年),元顺帝因他历任几朝的官职,且修三史有功,又任命他为翰林学士承旨。不久玄又请求辞官,顺帝仍未答应,御史台奏请任命玄为福建廉访使,行至浙西,旧病复发,请求退休,隐居南山。后又任翰林学士承旨。玄多次恳切辞官,未获批准,于是授给湖广行中书省右丞的职务,并赐白玉束带,给以终身的俸养。正要动身,元顺帝又不同意,仍命其任翰林学士承旨,进阶为光禄大夫。

1341年—367年元惠帝下诏修撰辽、金、宋三史时,以欧阳玄为总裁官。

1351年(至正十一年),元朝以贾鲁为总治河防使负责治理黄河,功成后又命欧阳玄制作河平碑文以表旋此次治河的功绩。

1358年2月7日(至正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4),欧阳玄病逝于大都(今北京),享年七十五岁。

主要作品

欧阳玄半身像

欧阳玄编写辽、金、宋三史。

《太平经国》、《至正条格》、《经考大典》、《纂修通议》、《康书纂要》、《元律》、《至正河防记》等史著多种,共达 1120卷;

《圭斋文集》15卷遗世、《元诗选》、《全金元词》、《渔家傲南词》12首。

社会评价

欧阳玄虽身为高官,平时却生活俭朴,待人谦和,同时代的诗人大家孙风洲赞颂他:“奎斋还是旧圭斋,不带些儿官样来。”

在翰林院,欧阳玄常为皇帝起草各种诏书,朝廷高文典册,多出自他的手笔。在京期间,欧阳玄曾“三任成钧,两为祭酒,六入翰林,三拜承旨”,为朝廷的主要笔手,文章、书法,均极负盛名。海内名山大川、释老之宫、王公墓隧之碑等,都以得其手笔为荣;后人尊他与虞集、揭奚斯、黄谱等四人为“元代文人之冠”。死后葬于京西昌平县香山石井村。文集100多册,皆毁于兵,今仅存《圭斋集》15卷,附录1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