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
2黄圃镇是广东省中山市下辖镇,位于中山市北部,北偏西有桂洲水道,北偏东有洪奇沥水道,南偏东有黄沙沥水道,正南有鸡鸦水道,与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市南沙区及中山市三角镇、阜沙镇、东凤镇隔水相望,正西端与南头镇接壤,面积88平方千米,辖11个镇,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2022年末有常住人口10万人1。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122.96亿元。黄圃镇是中山市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中国家电制造基地、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2。
2021年,黄圃镇有中小学15所,有公立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个2。
名胜古迹有玉泉洞、报恩禅寺、烈士纪念碑等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黄圃镇
- 面积
88平方千米1
- 行政区类别
镇
- 下辖地区
文明社区、三社社区、永平社区
- 政府驻地
中山兴圃大道西13号4
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前
东晋元熙二年(420年),大黄圃已涉人迹,初隶番禺,后隶南海。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大黄圃人口渐稠,田园庐舍已具规模。大黄圃始建制,属古海乡,隶香山县。元沿宋制。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废古海乡,置黄旗都,隶香山县。黄旗都辖村5:黄旗角、潭洲、大黄圃、小黄圃、古镇,设治黄旗角。
明代,钱、石、何、黎、刘、李、孟、张、孔、王、冼、韩、范等十三姓自顺德、南海、番禺、新会等县迁来。大黄圃聚居者日众,逐渐形成灵会坊、鼓楼坊、三社坊、北头坊、岗东坊(即俗称五股)。
清代,黄旗都辖村12个:大黄圃、小黄圃、古镇、黄阁、横档、潭洲、三角、屯饭、月湾、莲塘、太平、安庆,设治大黄圃。大黄圃经济、文化日渐昌盛,形成集市,称大黄圃圩(即今旧城区),成为黄旗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清宣统二年(1910年),香山县黄旗都改称香山县第九区(又于1930年改称东海区,时间不足一年),香山县第九区行政区域含中山市的黄圃、阜沙、南头、三角、浪网、民众六个镇和东凤镇一部分;番禺市的大岗、潭洲、万顷沙、黄阁四个镇;顺德市的小黄圃、高黎两个管理区。当时有沙田4600余顷,人口约十五万。
民国沿清制。1926年香山县改称中山县。中山县第九区辖镇1、乡12:大黄圃镇、黄阁乡、安平乡、潭洲乡、大岗乡、靖远乡、小黄圃乡、正义乡、三角乡、凤仪乡、文明乡、建国乡、民众乡。
新中国成立后
1950年4月,中山县第九区析出三角、浪网、民众组建中山县第十区。
1953年3月,中山县第九区改称第十四区,并析出中山县黄圃镇(区级镇)。同月析出大岗、潭洲、万顷沙、黄阁组建中山县第十五区。中山县第十五区于1959年7月改隶番禺县。
1955年8月,中山县第十四区改称中山县黄圃区,黄圃镇仍为区级镇。
1957年2月,中山县第十四区析出南头乡。中山县第十四区余下的行政区域分为黄圃乡、鳌山乡和阜沙乡。
1958年10月,中山县大黄圃人民公社成立,辖原中山县第九区的行政区域。同月划出小黄圃和高黎两行政村隶顺德县。
1959年4月,中山县大黄圃人民公社撤销,以原黄圃乡、鳌山乡和阜沙乡的行政区域建置黄圃人民公社。黄圃镇仍为区级镇。
1961年8月,中山县黄圃人民公社改为黄圃区,下辖五个小公社——黄圃公社、吴栏公社、新沙公社、横档公社、阜沙公社。黄圃镇仍为区级镇。
1963年8月,撤销五个小公社,中山县黄圃区复称黄圃人民公社。黄圃镇仍为区级镇。
1966年8月,中山县黄圃人民公社析出阜沙乡,建置中山县阜沙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