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镇
5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下辖镇
明月镇,隶属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管辖,是安图县人民政府驻地,地处安图县东北部,东南与石门镇接壤,南与和龙市头道镇相连,西南与新合乡毗邻,西北与亮兵镇、敦化市大石头镇交界,北与延吉市三道湾镇为邻,行政区域面积885.48平方千米。1
清初时期,为封禁区。1983年10月,改明月镇。截至2018年末,明月镇户籍人口有66510人。截至2020年6月,明月镇下辖45个行政村。2
2011年,明月镇财政总收入0.3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73亿元,比上年增长23%。农民人均纯收入7573元。2018年,明月镇有工业企业10个,其中规模以上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明月镇
- 面积
885.48km²
- 行政区类别
镇
- 国家/地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
- 下辖地区
45个行政村
建置沿革
清初时期,为封禁区。
清光绪七年(1881年),属南岗(今延吉)垦局崇礼社。
清宣统元年(1910年),设县。
民国元年(1912年),属延吉县第三区瓮声砬子村。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更名明月村。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延吉县明月区,辖6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改明月市。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改明月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划归安图县;同年7月,安图县迁驻此,更名县一区。
1955年,更名明月区。
1956年,改明月镇。
1958年,明月镇改公社。
1969年,县政府迁驻松江。
1983年10月,改明月镇,县政府迁驻明月镇。
1998年,福兴乡并入。
2003年,长兴乡并入。
2019年,调整明月镇行政区划,面积由894.98平方千米调整为885.48平方千米,析置九龙街道、瓮声街道、长兴街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