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组建于1984年,1985年上划国家烟草专卖局,现辖11个地、市、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1个西安铁路烟草专卖分局,107个县级局(公司),8个卷烟厂,2个卷烟材料厂,3个烟叶复烤厂,1个烟草培训中心。省局(公司)设21个处室,5个专业分公司。全省烟草行业共有干部职工1.7万人,其中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953人。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 总部地点
陕西省
- 成立时间
1984年
- 经营范围
烟草
区域位置
陕西省位于 西北地区东部,东隔 黄河与山西相望,西连甘肃、宁夏,北 临内蒙古,南连四川、重庆,东南与河南、湖北接壤。地域南北长870公里,东西宽150-500公里。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500多万。全省以秦岭为界,分属 长江水系和黄河水系,呈 陕北高原、关中高原、 陕南 秦巴山区三大地貌区。陕北 黄土高原是中国著名革命老区,具有丰富的煤、石油、天然气储量;关中平原号称“ 八百里秦川”,是全省的精华之地;陕南 秦巴山地土质优良,雨量充沛,矿产、水资源丰富。陕西省总人口3500万人,设10个地市,1个杨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107个县级行政单位,2693个乡、镇。
发展现状
经过十六年的不懈努力,省 烟草专卖局(公司)已形成了农工商、产供销、内外贸、人财物集中统一的良好发展结构和大型经济实体,两烟生产经营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烟 叶生产由组建初的42万亩、4.1亩万吨,发展稳定在55万亩、6.5万吨左右,烟叶产销量居于全国第九位,渭北、陕北、 陕南三个烟叶基地初具规模,烟叶外贸出口量居全国前列。卷烟生产由组建初的60.82万箱,稳定在110万箱左右,其中一、二类烟23万箱,三类烟15万箱。全省卷烟产品焦油含量平均值下降到15.1mg/支左右。全省确定了“ 好猫”、“ 猴王(金卡)”、“硬翻延安(金卡)”、“全包猴王”、硬翻“猴王”五大名牌卷烟牌号;“猴王(磨砂)”、“延安(精品)”、“延安(红)”“金冠”、“公主(精品)”、“红玉”、“祝尔慷(红)”、“ 金丝猴(兰)”等10个骨干牌号,其中“猴王(金卡)”被评为全国名牌卷烟。截止2000年底,五大名优卷烟产量达到16.74万箱,占总产量的28.67%。
社会效益
截止2000年,工商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28.76亿元,净值26.7亿元。实现工商税利17.6亿元,比1999年增长5%;其中利润2.2亿元,比1999的增长59.74%。陕西烟草组建上划以来,已累计实现税利近200亿元,税利积累连续8年居全省各业之首。此外,通过合资、独资等形式进行的卷烟原辅材料加工,已具有相当的生产能力,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金叶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效益显著。独资兴建的尚德大厦自开业以来,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受到消费者的好评和欢迎。
单位介绍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成立于1984年9月,陕西省烟草公司组建于1984年7月,实行合署办公。1985年,陕西省烟草公司正式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2003年实行工商分设,2007年实施母子公司体制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体制,负责陕西境内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农业、商业。现辖11个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以及陕西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尚德大厦、陕西烟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所属二级单位和西安铁路烟草专卖分局1家派驻单位。
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陕西烟草专卖局(公司)始终坚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烟草专卖立法宗旨,励精图治、艰苦奋斗,从各级企业普遍无资金、无设施、无办公场所的“三无局面”,发展成为2014年烟草商业资产逾140.84亿元的大型国有企业,共有从业人员8694人。2014年全年实现税利84.61亿元,上缴财政66.19亿元。
部门职责
1.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办公室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制订省局(公司)机关政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维护机关工作秩序;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之间、省局(公司)与行业内外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机关会议管理,承办综合性会议;负责机关公文管理,组织起草综合性公文、领导讲话等重要材料;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督促省局(公司)重要会议部署、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负责综合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协助省局(公司)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审核与发布新闻信息,主管省局(公司)内部网站和对外门户网站;负责省局(公司)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管理;负责外事管理与服务,拟订与实施省局(公司)年度出国(境)计划;负责应急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接待受理行业内信访人和信访事项;负责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统战、值班等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各级办公室工作业务;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综合计划处(经济运行处)
综合计划处与经济运行处合署办公,负责按照国家局、总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编制、下达全省系统年度卷烟和烟叶流转计划和月(季)度计划,调度全省系统卷烟和烟叶流转并进行库存分析;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省系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对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分析、预测、监督和调控,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并监督指导全省系统卷烟品牌培育规划实施和品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依法对烟草专卖品实施价格管理,收集、编发卷烟商情信息;负责全省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和经济运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烟草专用机械设备监管及通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管理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多元化投资、境外投资及利用外资项目、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报批和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专卖监督管理处(专卖管理稽查总队、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
专卖监督管理处与专卖管理稽查总队、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合署办公,负责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省烟草工商企业有关专卖监督管理与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其他各类专卖管理证件;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卷烟打假打私工作;负责罚没物品和罚没款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考核市级局专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县级局对内部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对下级局内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系统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负责专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工作;负责烟草专卖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专卖基层建设;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负责对全省系统依法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审议全省系统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负责审查省局(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法制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系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全省系统企业单位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等工作;负责研究法律法规,处理法律事务、法律咨询、法律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