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展历史
  • 4.组织章程
  • 5.通讯地址

亚太旅游协会

亚太旅游协会(Pacific Asia Travel Association,简称PATA),世界三大旅游组织之一,是亚太地区的一个权威性、非盈利性的团体会员旅游机构。宗旨是借助与官方及民间旅游机构的伙伴关系,支持、推动并引领亚太地区旅行及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总部设在泰国首都曼谷。并在全球设有30多个分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亚太旅游协会

  • 外文名

    Pacific Asia Travel Association

  • 称号

    世界三大旅游组织之一

  • 总部地址

    泰国曼谷

  • 分会数量

    30多个

  • 协会性质

    非营利性

发展历史

1951年

五位创始人

安捷旅行社的 E.D.Hensley,夏威夷观光署的Sam Merce,泛美航空公司的Col.Clarence,《檀香山广告商报》的Lorrin P.Thurston,美国总统轮船公司的T.L.Eliot 创建太平洋临时旅游协会(Pacific Interim Travel Association,PATA的前身)

1952年

首届太平洋地区旅行大会(Pacific Area Travel Conference)召开,有91名代表参会

1953年

在檀香山召开的第二届年会上更名为太平洋地区旅游协会(Pacific Area Travel Association)。

1961年

第一个分会在新西兰和香港成立

1984年

PATA基金会建立,目标是通过保护环境和文化遗产,同时扶持教育事业,对亚太地区旅行及旅游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1986年

正式更名为亚太旅游协会

组织章程

第一条 会议

2011.4.9,北京,PATA60周年庆典

1. 协会全体成员的年度全体会议(AGM),又称全体大会(GA),负责处理协会的一般事项,包括听取PATA理事会及执行理事会的报告(包括协会财务报告)。如有可能,全体大会应于每年举行的年度大会上确定未来三年的会议地址。首席执行官最迟应于会议举行前45天,以邮件的形式将年度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及初步议程发送给协会各会员。

2. 紧急情况下,在取得主席批准后,首席执行官有权召集协会全体大会的特别会议(“特别大会”)。如条件允许,特别会议或特别大会的通知应提前45天或45天以上发送,并说明会议召集之目的;主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将通知期限进行必要的缩短,但无论何时该期限不得少于10天。经有表决权的会员之多数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召集特别会议。召集特别会议之目的必须在申请中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