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香刑
2《檀香刑》是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于2001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1。
该书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可歌可泣的农民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1。
2003年,该书获得第一届鼎钧双年文学奖2。
基本信息
- 字数
345000
- 作者
莫言
- 丛书名
莫言获奖长篇小说系列
- 类型
文学
- 中文名
檀香刑
内容简介
清施末山东半岛发生的一起民间反殖民的斗争事件。带领导这头起反殖民斗争的民间艺人孙丙最终被施以“檀香刑”。以“作品刑”为主线,展示了中国王朝政治没落中的诸多惊心动魄的事件,包括戊戌变法、义和团、外国殖民者的强取豪夺等等。小说围绕着檀香刑的实施,将封建王权和权力斗争的残酷性和非人道性表现出来,也凸显了专制权力作用于个体上的历史机制,成功地折射出专制权力赖以存活的黑色土壤和阴暗法则3。
檀香刑
把檀香木削成宝剑的形状(尺寸比较大),然后放进香油里煮,煮的时候要加进去面团和生的牛肉(可以理解为用那个煮檀香木的香油来炸油条和牛肉),然后再捞出来 让檀香木沾染上谷物和肉食的气息,(毕竟是要从肛门里进去的,据说这样会比较顺畅), 煮三五天左右, 时间越长越好,檀香木会变成坚硬而柔韧的材质,这样刑具就准备好了,然后让犯人俯趴在条案上,(比古代的条案矮 但是比条凳宽且稍高一点),用大木锤将刑具从犯人的肛门里一点点打进身体里面,有的从喉咙那里穿出来,有的从脖子后面穿出来,这个过程中檀香木避开了犯人身体里面的重要器官且由于檀香木吸满了香油,故木头不会吸血, 因此犯人不会立刻毙命 还会活一段时间再死,如果犯人活不到指定的天数,刽子手会给犯人喂参汤来续命 ,犯人最终会看着自己腐烂生蛆。
序言
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代序言
莫言
大约是两年前,《长篇小说选刊》创刊,让我写几句话,推辞不过,斗胆写道:“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
所谓长度,自然是指小说的篇幅。没有二十万字以上的篇幅,长篇小说就缺少应有的威严。就像金钱豹子,虽然也勇猛,虽然也剽悍,但终因体形稍逊,难成山中之王。我当然知道许多篇幅不长的小说其力量和价值都胜过某些臃肿的长篇,我当然也知道许多篇幅不长的小说已经成为经典,但那种犹如长江大河般的波澜壮阔之美,却是那些精巧的篇什所不具备的。长篇就是要长,不长算什么长篇?要把长篇写长,当然很不容易。我们惯常听到的是把长篇写短的呼吁,我却在这里呼吁:长篇就是要往长里写!当然,把长篇写长,并不是事件和字数的累加,而是一种胸中的大气象,,一种艺术的大营造。那些能够营造精致的江南园林的建筑师,那些在假山上盖小亭子的建筑师,当然也很了不起,但他们大概营造不来故宫和金字塔,更主持不了万里长城那样的浩大工程。这如同战争中,有的人,指挥一个团,可能非常出色,但给他一个军,一个兵团,就乱了阵脚a将才就是将才,帅才就是帅才,而帅才大都不是从行伍中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当然,不能简单地把写长篇小说的称作帅才,更不敢把写短篇小说的贬为将才。比喻都是笨拙的,请原谅。
一个善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并不一定非要走短——中——长的道路,尽管许多作家包括我自己走的都是这样的道路。许多伟大的长篇小说作者,一开始上手就是长篇巨著,譬如曹雪芹、罗贯中等。我认为一个作家能够写出并且能够写好长篇小说,关键的是要具有“长篇胸怀”。“长篇胸怀”者,胸中有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之谓也。要有粗粝莽荡之气,要有容纳百川之涵。所谓大家手笔,正是胸中之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的外在表现也。大苦闷、大悲悯、大抱负、天马行空般的大精神,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感悟——这些都是“长篇胸怀”之内涵也。
大苦闷、大抱负、大精神、大感悟,都不必展开来说,我只想就“大悲悯”多说几句。近几年来,“悲悯情怀”已成时髦话语,就像前几年“终极关怀”成为时髦话语一样。我自然也知道悲悯是好东西,但我们需要的不是那种刚吃完红烧乳鸽,又赶紧给一只翅膀受伤的鸽子包扎的悲悯;不是苏联战争片中和好莱坞大片中那种模式化的、煽情的悲悯;不是那种全社会为一只生病的熊猫献爱心、但置无数因为无钱而在家等死的人于不顾的悲悯。悲悯不仅仅是“打你的左脸把右脸也让你打”,悲悯也不仅仅是在苦难中保持善心和优雅姿态,悲悯不是见到血就晕过去或者是高喊着“我要晕过去了”,悲悯更不是要回避罪恶和肮脏。《圣经》是悲悯的经典,但那里边也不乏血肉模糊的场面。佛教是大悲悯之教,但那里也有地狱和令人发指的酷刑。如果悲悯是把人类的邪恶和丑陋掩盖起来,那这样的悲悯和伪善是一回事。《金瓶梅》素负恶名,但有见地的批评家却说那是一部悲悯之书。这才是中国式的悲悯,这才是建立在中国的哲学、宗教基础上的悲悯,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哲学和西方宗教基础上的悲悯。长篇小说是包罗万象的庞大文体,这里边有羊羔也有小鸟,有狮子也有鳄鱼。你不能因为狮子吃了羊羔或者鳄鱼吞了小鸟就说它们不悲悯。你不能因为它们捕杀猎物时展现了高度技巧、获得猎物时喜气洋洋就说它们残忍。只有羊羔和小鸟的世界不成世界;只有好人的小说不是小说。即便是羊羔,也要吃青草;即便是小鸟,也要吃昆虫;即便是好人,也有恶念头。站在高一点的角度往下看,好人和坏人,都是可怜的人。小悲悯只同情好人,大悲悯不但同情好人,而且也同情恶人。 编造一个苦难故事,对于以写作为职业的人来说,不算什么难事,但那种非在苦难中煎熬过的人才可能有的命运感,那种建立在人性无法克服的弱点基础上的悲悯,却不是能够凭借才华编造出来的。描写政治、战争、灾荒、疾病、意外事件等外部原因带给人的苦难,把诸多苦难加诸弱小善良之身,让黄鼠狼单咬病鸭子,这是煽情催泪影视剧的老套路,但不是悲悯,更不是大悲悯。只描写别人留给自己的伤痕,不描写自己留给别人的伤痕,不是悲悯,甚至是无耻。只揭示别人心中的恶,不袒露自我心中的恶,不是悲悯,甚至是无耻。只有正视人类之恶,只有认识到自我之丑,只有描写了人类不可克服的弱点和病态人格导致的悲惨命运,才是真正的悲剧,才可能具有“拷问灵魂”的深度和力度,才是真正的大悲悯。
关于悲悯的话题,本该就此打住,但总觉言犹未尽。请允许我引用南方某著名晚报的一个德高望重的、老革命出身的总编辑退休之后在自家报纸上写的一篇专栏文章,也许会使我们对悲悯问题有新的认识。这篇文章的题目叫《难忘的毙敌场面》,全文如下:
中外古今的战争都是残酷的。在激烈斗争的战场上讲人道主义,全属书生之谈。特别在对敌斗争的特殊情况下,更是如此。下面讲述一个令我毕生难忘的毙敌场面,也许会使和平时期的年轻人,听后毛骨悚然,但在当年,我却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然而,这个记忆,仍使我毕生难忘。
1945年7月日本投降前夕,国民党顽军152师所属一个大队,瞅住这个有利时机,向“北支”驻地大镇等处发动疯狂进攻,我军被迫后撤到驻地附近山上。后撤前,我军将大镇潜伏的顽军侦察员(即国民党特务)四人抓走。其中有个特务是以当地医生的面目出现的。抓走时,全部用黑布蒙住眼睛(避免他们知道我军撤走的路线),同时绑着双手,还用一条草绳把四个家伙“串”起来走路。由于敌情紧急,四面受敌,还要被迫背着这四个活包袱踯躅行进,万一双方交火,这四个“老特”便可能溜走了。北江支队长邬强当即示意大队长郑伟灵,把他们统统处决。
郑伟灵考虑到枪毙他们,一来浪费子弹,二来会惊动附近敌人,便决定用刺刀全部把他们捅死。但这是很费力,也是极其残酷的。但在郑伟灵眼里看来,也不过是个“小儿科”。当部队撤到英德东乡同乐街西南面的山边时,他先呼喝第一个蒙面的敌特俯卧地上,然后用锄头、刺刀把他解决了。
为了争取最后机会套取敌特情报,我严厉地审问其中一个敌特,要他立即交代问题。其间,他听到同伙中“先行者”的惨叫后,已经全身发抖,无法言语。我光火了,狠狠地向他脸上掴了一巴掌。另一个敌特随着也狂叫起来,乱奔乱窜摔倒地上。郑伟灵继续如法炮制,把另外三个敌特也照样处死了。我虽首次看到这个血淋淋的场面,但却毫不动容,可见在敌我双方残酷的厮杀中,感情的色彩也跟着改变了。
事隔数十年后,我曾问郑伟灵,你一生杀过多少敌人?他说:百多个啦。原来,他还曾用日本军刀杀了六个敌特,但这是后话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才感到我们过去那些描写战争的小说和电影,是多么虚伪和虚假。这篇文章的作者,许多南方的文坛朋友都认识,他到了晚年,是一个慈祥的爷爷,是一个关心下属的领导,口碑很好。我相信他文中提到的郑伟灵,也不会是凶神恶煞模样,但在战争这种特殊的环境下,他们是真正的杀人不眨眼。但我们有理由谴责他们吗?那个杀了一百多人的郑伟灵,肯定是得过无数奖章的英雄,但我们能说他不“悲悯”吗?可见,悲悯,是有条件的;悲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是书生的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