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历史
  • 4.1.日华协议记录
  • 4.2.成立
  • 4.3.瓦解
  • 5.行政区划
  • 6.伪军
  • 7.人物
  • 7.1.汪精卫
  • 7.2.陈公博
  • 7.3.周佛海
  • 7.4.陈璧君
  • 7.5.梅思平
  • 7.6.褚民谊
  • 7.7.任援道
  • 7.8.李士群
  • 7.9.梁鸿志
  • 7.10.王揖唐
  • 8.参考资料

汪精卫政权

汪精卫政权,又称汪兆铭政权、南京政权,是中国抗日战争期间由汪精卫(本名汪兆铭)等投靠日本的中国国民党党员为首所建立的政权,其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名,实际上则是日本在战争期间扶持的傀儡政权之一。1940年在日本的扶持下成立于南京,汪精卫担任该政权的“国民政府代主席”及行政院院长,周佛海、李士群为主要成员;1945年抗战结束后瓦解。当时因战争而迁都重庆的国民政府,不承认汪兆铭的“国民政府”及“行政院长”之职,因而被国民政府称之为“汪伪政府”,或南京“伪国民政府”,日本则称之为“南京国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官方也将该政权称作“汪伪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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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政治体制
  • 所属洲

    亚洲

  • 中文名称

    汪伪国民政府

  • 相关人物

    汪兆铭(汪精卫)周佛海陈公博

  • 主要城市

    南京

简介

汪精卫原是中国国民党成立初期的主要人物,拥有很大的影响力,也是蒋介石的主要政敌。1940年3月,汪精卫与日本方面合作,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当时迁都重庆的国民政府不承认汪精卫的“国民政府”,称之为“汪伪政府”或“南京伪国民政府”,日本则称之为“南京国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官方沿袭了重庆国民政府对其的称呼。

为和以蒋介石为首的重庆国民政府分庭抗礼,汪精卫政权自称是合法的国民政府,并沿用了中华民国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青天白日标志和中华民国国歌作为国旗、国徽和国歌,另加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1943年后则完全采用未经修改的青天白日红旗作为旗帜。

汪伪国民政府虽然名义上接管了原“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的辖地,但是“临时政府”改组后的华北政务委员会与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实际上仍保持较高的独立性。1

历史

日华协议记录

签订《日华协议记录》

1937年12月及1938年3月,日本在沦陷区北平和南京两地﹐分别组织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7月,日本向重庆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透露,日本拟认汪精卫为和谈对手。同年10月,日军攻占广州﹑武汉。

11月,日本再次发出诱降声明。于是,汪精卫集团代表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本代表影佐桢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日方于恢复和平後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

成立

汪伪政府成立

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偕曾仲鸣﹑周佛海等逃离重庆。到越南河内后,发表降敌“艳电”。1939年4月,由日本特务秘密护送汪等进入上海﹐著手组织伪中央政府。经日本策划,北平﹑南京两地伪政权取消。1940年3月30日,南京举行所谓“国民政府”还都仪式,正式成立傀儡政权,发表《和平建国十大政纲》。华北临时政府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撤消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日本政府对汪伪政权发表宣言:“决定给予全力协助和支援。”其组织机构仍用国民政府的组织形式,汪伪“国民政府”一度遥奉重庆国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兼代主席。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司法院院长温宗尧﹑监察院院长梁鸿志﹑考试院院长王揖唐、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财政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等。而林森在1943年重庆车祸身亡后,渝方由军委委员长蒋中正领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同时在南京"转正"。

瓦解

汪精卫在日本的支持下成为汪伪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长,1943年1月9日对盟军宣战;1944年汪精卫去世,陈公博作为继任者,直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汪精卫政权作为日本在中国建立的傀儡政权之一,也随之灰飞烟灭。

行政区划

汪精卫访问日本

汪伪政府的辖区包括今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大部分,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山东、河南等省小部分。1

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