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
3中国汉字
冀,读音为jì,汉语汉字,总笔画16画,上中下结构。指希望,也指中国河北省的别称,还指姓。组词为冀求、冀希1。
相关古文有“惟彼陶唐,有此冀方。”出自《书·五子之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冀
- 仓颉
LPWTC
- 五笔
UXLW
- 总笔画
16
- 含义
希望、期望
- 词性
名词、动词
- 部首
八、北
- 拼音
jì
编码信息
冀
五笔:86&98:UXLW
仓颉:LPWTC
笔顺编号:2113 5251 2112 2134
四角号码:12801
UniCode:CJK
统一汉字:U+5180
组词:冀练 冀述2。
字义解释
名
冀
(1) 形声。从北,从“异”( yì),“异”亦声。“北”指“北方”、“中原之北”。“异”意为“共有的田地”。“北”与“异”联合起来表示“中原之北的由农民和牧民共同拥有和经营的田地”。
本义:(古代)中国北方的由(夏族)农民和(少数民族)牧民共同拥有的田地。农业和牧业混合生产的田地。
特指:州名。古九州之一的冀州。
说明:西周初期,叔虞封唐,唐地在今山西南部。叔虞被“命以唐诰而封于夏墟,启以夏正,疆以戎索”。所谓“启以夏正,疆以戎索”,就是在唐地启用夏历(周天子的王畿地区和鲁国等其他姬姓封国一律使用周历。国家统一的显著标志之一就是全国只使用一种历法,即“王法”。周成王这是给唐国以使用前朝旧历的特权,属权宜之计),并以戎狄的绳索作为田地丈量的准绳(实行全国统一的度量衡制度也是国家统一的显著标志之一。周成王这是给唐国以使用少数民族度量衡标准的特权,亦属权宜之计)。由此记载可知周初(公元前一千年)时,山西南部地区还是夏戎混居的地方。夏族种田而戎狄放牧。山西南部地区是古冀州的一部分。
(2) 同本义
冀,北方州也。从北异声。——《说文》
两河间曰冀州。——《尔雅·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