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旗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是红旗中央配有5颗星的动态紫荆花。红旗代表祖国,紫荆花(香港市花)代表香港,紫荆花红旗体现了香港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体现了香港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的景象。花蕊上的五角星体现了香港人心向祖国;花呈白色表示有别于祖国其它部分的红色,即体现“一国两制”。
历史
1843年,香港当局制定殖民地徽章,以“阿群带路图”为设计,类似上方1876年旗帜的右下方设计。徽章背景是维多利亚港景色,中式及英式帆船各有一艘,岸边有一名中国妇女、两个英国人及若干货物。1868年,采用此海港风景的香港旗帜,并没有被港督麦当奴接纳。
1870年,殖民司提出新的旗帜式样:以英国蓝色军旗(blue ensign)为底,右下角印有白色英国皇冠,其下有“HK”字样(香港英文缩写)。1873年,“HK”字样删去,皇冠改用彩色;但由于缺乏可靠资料,皇冠的确实式样、是否印有“HK”仍难以确定。1879年,海军上将许可重新采用早前被废弃、配有殖民地徽章的旗帜设计。
1923年11月17日,港督司徒拔被问到蓝色军旗上面的白色圆形设计时,指“山顶的深绿色不配合军旗的蓝色”。殖民司决定徽号上深绿色的文字,应该改用浅蓝、浅棕、渐变至白色而成。1924年5月12日,司徒拔指“旗帜本身和旗帜丛书里的图片多年来并不一致,而且旗帜本身比图片还要不美观,所以需要作相应修改。”
日治时期,日军高压统治香港,废除本地的中国和英国文化,并强迫居民日本生活方式。港日政府为淡化香港的本土象征,所有英国和中国旗帜一律被取缔。从当时的宣传海报可见,日本国旗变相成为香港旗帜。
及至香港重光10年后的1955年,香港确定对1879年徽章的设计稍作修改再用。右下方的海港图像水平线较低,左方山峰图像真实化,帆船、货船位置得以加强。直至1959年1月21日,伦敦英国纹章院把香港盾徽授予香港,同年7月27日,香港以此为旗帜设计。旗帜上徽章易为白色圆形衬托的港英政府徽号。徽章上由代表英国的狮子和代表中国的龙共同手执盾牌,盾牌底部画有两艘帆船、顶部是皇冠的图案。另一只狮子直立于盾牌上,手持一颗明珠,盾牌下横放着缀有英文“HONG KONG”字样的带条。此旗帜一直沿用至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止。
此外,自1959年起使用的香港旗帜另有一非官方的红色军旗(red ensign)版本,此民用旗在80年代后期曾经短时间地用于香港商船之上。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红旗图案于1990年4月4日通过;1996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通过;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正式启用。
设计改动
香港殖民地旗帜,由英国蓝旗和加冕的“H.K.”字所组成
(1870年-1876年)
香港殖民地旗帜,由英国蓝旗和香港的海滨背景所组成
(1876年-1910年)
香港殖民地旗帜,由英国蓝旗和香港的海滨背景所组成
(1910年-1941年,1945年-1959年)
香港殖民地最后的一面旗帜,由英国蓝旗和代表香港的殖民地徽所组成
(1959年-1997年)
香港殖民地时期非官方的红色旗帜,由英国红旗和代表香港的殖民地徽所组成
(1959年-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