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展情况
  • 4.申领地点
  • 5.扣留驾证
  • 6.驾照考试
  • 6.1.报考内容
  • 6.2.合格标准
  • 7.考试学习
  • 7.1.学习软件
  • 7.2.学习书籍
  • 8.车型代号
  • 9.过期处理
  • 10.换证补证
  • 11.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依照法律制定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简称驾驶证,又称:“驾照”)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制定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必需申领的证照。在道路上驾驶民用机动车辆的人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全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持证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长期住址、国籍、准驾(学)车型代号、初次领证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记录,并有发证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机动车驾驶证式样由公安部规定。

2018年4月16日,澳门特区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中国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

2021年5月10日,公安部举行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最受关注的亮点是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1

2023年2月,为更好促进粤澳两地交流发展,公安部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该协议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机动车驾驶证

  • 外文名

    Motor vehicle driving licens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简称

    驾驶证驾照

  •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

  •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有效期

    6年、10年、长期3

发展情况

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2018年4月1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布行政命令,授权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澳门特区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

2019年6月1日起,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驾照,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2020年10月22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4

2021年5月10日,公安部举行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最受关注的亮点,是将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

在驾驶证考试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考试中的科目二,将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调整为30日。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1

2021年8月17日,中法两国政府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将正式生效5

2023年2月,为更好促进粤澳两地交流发展,公安部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该协议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

根据协议,内地与中国澳门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驾驶证的人员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互认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中国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正式澳门驾驶执照,以及身份证明原件、身体条件证明、照片,直接免试换领内地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内地驾驶证人员,在入境中国澳门14日内可以凭内地纸质驾驶证直接驾驶规定车型,无需换领澳门驾驶执照;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驾车的,经中国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在中国澳门直接驾驶规定车型,一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澳门驾车,无需重新登记2

申领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封面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宁波地区需暂住证满3个月才能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可以在暂住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