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博士,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1]。
易军
9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易军,男,获得中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民法哲学、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易军
- 国籍
中国
- 毕业院校
- 职称
教授
- 发表论文数目
26篇(截至2019年7月)1
- 学历
博士
人物关系共1人
王利明
老师
社会兼职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
北京市消费者保护法协会理事
代表成果
1.《“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四期,独著。
2.《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五期,独著。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4年第12期转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5年卷)转载。
3.《买卖合同之规定准用于其他有偿合同》,载《法学研究》,2016年第一期。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6年第7期转载。
4.《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三期,独著。
5.《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私法》,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一期,独著。
6.《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体系的重构》,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二期,独著。
7、《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第二作者
9、《中国民法继受中的体系性瑕疵与协调》,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5期,独著。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0年第1期转载;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0年第1期转载。
10、《私人自治的政治哲学之维》,载《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独著。
11、《论人格权法定、一般人格权与侵权责任构成》,载《法学》2011年第8期,独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