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3.1.筹建时期
  • 3.2.建设时期
  • 4.主要业务
  • 5.组织文化
  • 5.1.形象标识
  • 5.2.精神宗旨
  • 6.组织机构
  • 6.1.代表大会
  • 6.2.机构设置
  • 6.3.组织成员
  • 7.机构领导
  • 7.1.现任领导
  • 7.2.历任领导
  • 8.学术成就
  • 8.1.报刊资源
  • 8.2.学术交流
  • 8.3.国际合作
  • 8.4.学术合作
  • 8.5.学术活动
  • 8.6.学术刊物
  • 9.人才培养
  • 9.1.科技奖项
  • 9.2.科普教育
  • 10.郑重声明
  • 11.参考资料

中国电子学会

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电子学会(Chines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CIE),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成立于1962年,是由电子信息领域的科技工作者、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1,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现任理事长张峰,2018年就任3,任期5年1

据2023年5月学会官网显示,学会拥有个人会员10万余人,团体会员1200多个;下设专业分会47个,专家委员会17个,工作委员会9个。学会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组织研究制定和应用推广电子信息技术标准等。学会编辑出版各种类型的期刊10余种,并设立有“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2

2021年12月,中国电子学会获得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4。2022年12月,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显示,中国电子学会的评估等级为5A级5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电子学会

  • 外文名

    Chines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 创办时间

    1962年

  • 属性

    5A级全国学术类社会团体非营利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

  • 主管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历史沿革

筹建时期

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领导下,编制了“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在“远景规划”的鼓舞下,中国电子通信事业的老前辈王诤、王子纲、刘寅、朱物华、蔡金涛、马大猷、卢宗澄、王士光、孙俊人、罗沛霖等倡议,经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的同意,于6月9日成立了中国电子学会筹备委员会。

1961年11月1日,中国电子学会筹备委员会制订了召开学会成立大会及学术报告会的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批。

1962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制订了《中国电子学会章程》,建立了工作机构和分支机构,宣告中国电子学会正式成立;4月15日召开的中国电子学会第一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上,决定设立电真空器件、半导体器件、无线电元件、测量与计量、电子线路、微波技术、天线电波、信息论、通信、广播电视、雷达、导航、水声、超声、电子计算机、无线电制造工艺、化学与物理电源等17个专业委员会,后来撤消了水声专业委员会;6月9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复同意《中国电子学会章程》7

建设时期

1964年6月30日,经中国电子学会第一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批准,成立了量子电子学与光电子学专业委员会;9月14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出文,同意刻制中国电子学会所属17个专业委员会印章。

1980年2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中国电子学会办事机构的设置问题。会议决定,独立设置中国电子学会办事机构,名称为中国电子学会办公室,按照部属在京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会后由部办公厅行文报国务院申请编制;3月27日,第四机械工业部向国务院呈送了“关于中国电子学会建制的请示”。该文同时抄报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6月21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出“关于中国电子学会人员编制的函”给国务院编制委员会;7月14日,国务院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中国电子学会人员编制的通知”,批准中国电子学会办公室为第四机械工业部的事业单位;10月14日,第四机械工业部发出“关于中国电子学会办公室建制的通知”。

1982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家科委、外交部会签同意,中国电子学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国际无线电科学联盟(uRSI),会费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代为交纳。

1992年,起就开始组织青年学术会议,并成立了青年工作委员会7

2016年7月,中国电子学会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中国电子学会

主要业务

学会围绕电子信息科技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

(二)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或委托评审电子信息专业人才、技术人员技术资格;

(三)普及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电子信息科技书刊;

(五)开展咨询服务,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学科发展需要举办科技展览;